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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39851/2021-00028 [ 发文字号 ] 河鱼府发【2021】3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鱼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主动发现救助工作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河鱼府发【202139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鱼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主动发

救助工作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河鱼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主动发现救助工作机制试点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河鱼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河鱼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主动发现

救助工作机制试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改革等系列部署,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城府办发〔2021〕107 号文件精神,结合河鱼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主动发现、精准施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为目标,以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大数据信息比对、整合人力资源开展常态化排查为手段,健全主动发现救助工作机制。将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低收入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定期开展预警监测,确保“发现及时、救助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主动发现救助工作队伍。建立河鱼乡主动发现救助指挥站。 (乡长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乡民政办、乡残联专职委员、驻村干部为成员,下设乡主动发现救助指挥站办公室,由乡民政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成立村级主动发现救助指挥点,党支部书记任指挥长,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管理员、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居)民小组长、党员代表、乡贤人士等为成员。与县主动发现救助指挥中心形成县、乡、村(社区)“三级响应”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

(二)畅通主动发现救助渠道。开通河鱼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023-59265746(河鱼乡应急值班电话),受理群众诉求和政策咨询。乡民政办落实专人负责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网络平台监管。各村(社区)主动发现救助材料统一交乡主动发现救助指挥站办公室,要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指挥站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会审,实现线上线下困难群众“有求必应”,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对易地扶贫搬迁后居住地和户籍地分离的困难家庭,居住地负责承担主动发现责任,主动配合户籍地落实救助办理和动态监管。确保救助排查无死角、无遗漏。

(三)落实常态化走访排查制度。各村(社区)要以乡救助指挥站中心反馈的前置预警对象、低收入群体、热线诉求对象为重点,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建立主动发现救助排查台账,根据拟办情况进行实时更新管理。

(四)强化工作职责。乡各业务科室要立足于工作职责,指导村(社区)开展主动发现救助工作,积极共享相关数据信息,有序推动主动发现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乡民政办负责信息比对、一体化平台建设,推送特困、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独居老人有关数据,及时向乡其他科室收集(反馈)信息、转(交)力业务,跟踪业务进度和办结情况。乡财政办负责落实救助资金保障。乡经发办负责统计推送当年高考录取且为我市生源的学生信息数据。乡社保所负责推送失业人口、慢性病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患者有关数据。乡城建办负责推送享受住房救助相关数据。乡应急办负责推送因灾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有关数据。乡乡村振兴办负责推送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边缘人口数据,乡残联负责推送残疾人有关数据。

乡救助指挥站是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承办、分办、转办各类救助事项。要结合救助热线、信息反馈等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台账,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入户核查、邻里走访工作,以社会救助一体化平台为载体时时更新工作动态。要整合驻村工作队、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保所、民政办、残联等)、志愿服务团队和村(社区)工作力量,开展常态化救助排查走访,及时响应信息线索的调查核实,甄别救助政策覆盖范围与对象的匹配度。对个性化案例要主动对接县级相关救助部门,协助深入一线开展上门落实救助服务工作。

村(社区)救助指挥点负责协同办理,原则上村(社区)不再受理救助申请。要整合村(社区)两委成员、群团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干部、乡贤人士等力量,开展日常走访,了解收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信息,特别是遭遇突发事件的急难事项线索。要加强困难群众的关注度,发现困难险情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协同处置,防止出现因救助不及时导致极端事件发生。要做坚持好救助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各村(社区)排查的救助对象,由村救助点收集汇总,集体研究后,同意救助的录入村级社会救助一体化协同办理平台,并报乡救助指挥站(办公室),办公室以清单管理的形式分配到对口科室,并跟踪办理进度和办结情况。各科室收到清单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应按程序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各科室每月将救助台账报民政办,乡民政办于当月月末将全乡救助情况台账报县民政局备案,并于次月5日前进行归类汇总,已办结的建档归卷,未办结的,说明情况,限时办结。对乡办理不了的,经乡救助指挥站研究后及时上报县指挥中心。各科室应结合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工作记录,建好救助台账,做到有据可查。乡主动救助指挥站办公室于12月初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评估总结,并做好相应迎检工作。

(五)健全个案研判处置机制。乡救助指挥站、村(社区)救助指挥点对主动发现救助中的特殊个案问题,应及时向县主动发现救助中心办公室报告,对个案深入开展调查核实、集中研究会审。乡救助指挥站要对专题会审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直接收集材料按程序上报审批,对明显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现场给予政策解答。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是“十四五”时期首要任务,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要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精准施救”作为舆情风险防范的阻击战,集中人力、物力,抓细抓实。

(二)落实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把开展好社会救 助主动发现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政治执行力。

(三)监督检查。乡救助指挥站不定期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各村(社区)救助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确保主动发现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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