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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50571C/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财政决算公开

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厚坪乡人民政府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服务事项和承接县级各部门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民政、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企业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现公示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24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二、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全体乡村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认真贯彻上级财政方针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不断改善民生就业,强化社保职能职责,实现全乡便民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厚坪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1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万元,占81.70%;卫生健康支出2.62万元,占9.93%;住房保障支出2万元,占7.58%

收支相抵,乡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存在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拨款规模与就业社保服务需求增长不匹配;二是预算编制与核心职能匹配度有待提升,资金分配在就业帮扶精准度、社保服务覆盖面等关键领域的倾斜力度不够;三是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民生服务质量的协同性需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力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就业社保财力支撑。聚焦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核心职能,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就业补助、社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民生类项目补助。盘活闲置资源,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服务核心需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非民生类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将资金优先投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低保特困群体社保兜底等核心领域。压缩低效支出,整合重复补贴项目,重点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以及社保经办“一网通办”、劳动维权快速响应等高频民生服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群众就业增收、社会保障的“关键处”。

三是强化绩效监管,提升就业社保资金效能。建立“就业帮扶成效+社保服务质量”双导向绩效监管机制,将职业培训后就业率、社保补贴发放精准度、群众服务满意度等核心指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闭环。完善内控制度,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严防挪用侵占,推动资金使用从“保基本”向“提效能”转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紧扣财政保障与民生服务的深度融合,持续优化协同机制,在资金统筹上求突破、在效能提升上见实效,以更精准的财力支撑、更高效的服务响应,切实解决群众就业增收、社会保障的急难愁盼问题,用财政“紧日子”换取群众“好日子”,让就业社保政策红利更公平、更可持续地惠及每一位群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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