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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50571C/2025-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厚坪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10-14 [ 发布日期 ] 2025-10-14

厚坪乡2024年财政决算公开

厚坪乡2024年财政决算报告

各位代表: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厚坪乡2024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在乡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全体乡村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乡认真贯彻上级财政方针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绩效,不断改善民生,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6万元,同比增加3.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6.55万元,较上年增加65.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46万元,较上年增加15.24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16万元,占16.9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34万元,占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4万元,占6.10%;卫生健康支出31.28万元,占1.42%;城乡社区支出20.46万元,占0.93%;农林水支出1483.20万元,占67.20%;住房保障支出35.7万元,占1.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万元,占1.36%;公共安全支出70万元,占3.17%;节能环保支出4.22万元,占0.19%

收支相抵,乡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同比下降26%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可用财力不足,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平衡矛盾突出。二是财政资金使用精细化、绩效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全力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兜牢民生底线,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按“零增长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要紧处、刀刃上。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确保“三保”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政策落实到位提供财力保障,解决好群众各种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坚持稳中有进,积极培育财源。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的精准性和成熟度,早研究、早对接、早申报、早跟进,力争更多项目纳入上级“盘子”,获得更大额度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形成有效投资和现实财源。完善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土地资源和闲置资产的处置工作,通过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价值变现或有效利用,努力在“盘活存量、挖掘增量”上取得突破,做大、做优、做活财政盘子。推进税收协同共治,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强扶优,坚持做到“抓大不放小”,实现挖潜增收。

三是聚焦科学管理,促进提质增效。健全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完整闭环,严格做好项目审核,夯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把项目筛选、入库关。坚持绩效目标导向,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运行监控,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支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优化内控环境,实现财政数据纵向整合、横向联通和深度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科学性,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的聚集引领作用。

各位代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错综复杂,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当前的财政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促进厚坪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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