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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84231092L/2024-00014 [ 发文字号 ] 高燕府发〔2024〕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高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燕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高燕府发〔202421

高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燕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中心、站所)、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镇气象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高燕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高燕镇人民政府

2024416


高燕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气象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管理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增强全镇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理。

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交通、农作物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燕镇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各科室(站所)、村(社区)负责本级气象灾害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4.分工协作,社会联动。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科室(站所)、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充分依靠社会群众在应对气象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灾任务。

三、应急指挥体系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1.为加强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处理能力,高燕镇结合实际,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高  军    镇党委书记

李长建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丰    镇党委副书记

李智彬    副镇长

王德东    副镇长

周  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  东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施加爽    副镇长

于少晋    副镇长

陈海草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  立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何菲菲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环办、镇应急办、镇经发办、镇财政办、镇退役军人事务站、镇平安办、镇民政办、高燕派出所、高燕卫生院、高燕一小、高燕二小、14个村(社区)等负责人。

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有关气象灾害工作的指示,部署管理气象救灾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方案;

(4)当应急处理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5)承办上级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全镇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理的具体日常工作,统一向科室(站所)、村(社区)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6.负责收集、汇总气象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科室(站所)及村(社区)职责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救灾抢险应急工作;收集、汇总灾情,及时上报;随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派出所、应急办: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洪灾等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应急办: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以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

民政办: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以及受灾群众灾后的临时救助相关工作。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镇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通讯公司:负责救灾抢险通讯的保障工作,及时联系组织人员抢修被毁的通讯设施,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国土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站:在镇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配民兵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

各村(社区):做好气象灾害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发动村民自救,遇到重大事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及时收集各行业领域的受灾情况;发动群众、志愿者协助抢险救灾,组织辖区山洪沟、地灾点等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以及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

四、预警预防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一)信息内容

1.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暴雨、暴风、寒流等预测、预警信息;

2.辖区内各村(社区)降水、积水、塌方等监测信息。

(二)信息来源

国家、市、县气象主管部门通报的预测、预警信息;

(三)预测、预警信息接收、分析与报告

1.信息接收:党政办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应急状态时应急办公室24小时值班接警。

2.信息分析: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接收的外部、内部预测、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分析、预测,判断其对辖区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安全的影响程度,预测应急响应的需求级别。

3.信息报告:应急办公室第一时间将预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结果报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并及时通报相关科室(站所)、村(社区)。对监测、接收到重特大雨、雪、冰冻等灾害极其严重时,还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气象灾害领导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科室(站所)及村(社区)要遵照镇领导小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中心医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并通过广播及时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科室(站所)、村(社区)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他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办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期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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