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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5171L/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高楠府发〔2022〕1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高楠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科室(中心、所):

为切实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国庆节将至,节日期间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事故灾害防范压力陡增。各村(社区)、机关科室(中心、所)要深刻认识做好二十大前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要严格落实“五在”责任要求,时刻保持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着力维护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镇道安办要加强节日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路面巡查管控,消除监管盲区。严查无证驾驶、超员、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黄河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节日期间要全员上岗,做到每天8小时在岗,保障方斗旅游线路行车安全。

危化及烟花爆竹。镇应急办要强化辖区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及烟花爆竹经营点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规范现场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严禁出现接打手机、吸烟等不安全情况,做到不超量、不双层码放等存储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

消防安全。镇应急办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商超、饭店、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营业;加强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建设施工。镇规环办要对节假日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自然灾害。镇规环办加强地质灾害点、水害和山洪的监测预警,对前期暴雨形成风险的地质灾害点,必须日夜守护,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科学研判水情、雨情、汛情趋势,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一旦遭遇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镇农服中心要强化森林卡口值守,严禁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旅游安全。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做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文明劝导工作,督促在营大巴山森林人家落实消防、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确保游客安全。

三、严格值守,确保万无一失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机关科室(中心、所)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镇应急办要及时清点、维护、补齐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联合武装部每日掌握在家应急民兵在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随时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高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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