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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6801C/2021-00082 [ 发文字号 ] 北屏府发〔2021〕3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屏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屏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的通知

北屏府发〔202135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现将《北屏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202172


北屏乡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城口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

二、适应范围和启动条件

(一)森林火灾分为:

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的;

2.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4.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一千公顷以上的。

(二)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乡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社区)和辖区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3.燃烧时间在20分钟以上,火势难以控制的;

4.需请求乡、县支援的。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乡政府设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应急扑火队1个,村(社区)级扑火队6个,医疗救护队1个,治安保卫组1个,后勤保障组1个、善后处置组1个。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员:王小荣  乡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朱洪庆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简文波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副乡长

         朱小玲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勇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2.防火应急指挥部:

长: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龙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员:罗云章乡林业工作负责人

         张三军乡应急办负责人

         陈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余龙洪乡城建办负责人

         杨  乡党政办负责人

         袁晓庆北屏派出所所长

         罗乡卫生院院长

         曾乡武装部副部长

3.应急扑火队:

长:文

副队长:曾

员:北屏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民兵应急分队。

4.治安保卫组:

长:袁晓庆乡派出所所长

员:彭胜欢乡派出所副所长

      张乡派出所民警

      王  乡派出所民警

      颜钰松乡派出所民警

5.医疗救护组:

长:罗昆乡卫生院院长

员:乡卫生院全体职工。

6.后勤保障组:

长:朱小玲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员:王守兴、陈博、陈杰

7.善后处置组:

长:简文波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员:罗云章、财政办公室负责人、各村(居)委会综服专干

8.村级扑火队6个:

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副队长:各村(社区)支部副书记

员:各村社干部、党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基干民兵等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

(1)全面部署和调控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火应急工作。

(2)督查防火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并进行考核。

(3)传达上级组织和政府机构的政策、规章以及各项任务。

2.防火应急指挥部:

(1)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火应急工作。

(2)制定森林防火应急措施和扑火预案。

(3)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

(4)森林应急救火期间调度各类人员、救火物资、车辆以及其他应急救火设备。

(5)直接指挥和调度各类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罗云章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23-59501000

3.应急扑火队:

(1)随时无条件服从防火应急指挥部的调遣和指挥。

(2)从事现场应急扑火工作,临时制定应急扑火措施。

(3)扑火过程中,有权调派各类扑火物资和车辆。

4.治安保卫组:

(1)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

(2)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的安全。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

(2)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

(4)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6.医疗救护组:

(1)随时无条件服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调遣和指挥。

(2)及时赶到应急扑火现场进行医疗救护。

(3)制定现场救护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审批。

(4)备足现场救护物资、器械以及救护车辆。

(5)进行善后现场的消毒防疫。

7.善后处置组的职责:

(1)服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和指挥。

(2)对救火、扑火、事故后的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进行清理和处置。

(3)制定善后处置预案,并报应急指挥部审批。

四、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社区)或乡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二)乡、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五、灾后处理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两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乡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县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县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北屏乡2021年度森林防火村级扑火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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