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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6801C/2020-00020 [ 发文字号 ] 北屏府发〔2020〕5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9-09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的通知

                                            

北屏府发〔2020〕53号

  北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

任务(问题)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站所)、乡属各单位:

    现将《北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202099日      

    



   

北屏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任务(问题)清单

专题/专项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工作要求

及计划时

间进度

工作措施

责任

科室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2020年底前组织观看

1.与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对接电视专题片和“重庆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读视频。

党政办

2.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观看。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020年底前

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党政办

3.组织宣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讲、组织一线工作者互动讲。

组织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等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2020年底前完成宣讲

组织宣讲活动。

党政办

4.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谈认识、谈感受、谈如何贯彻落实,让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

组织全体职工干部开展大讨论活动。

2020年底前完成讨论。

1.利用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大讨论活动。
2.
组织讨论活动。

党政办

5.开展乡长、厂长(经理)、 村(社)长“五长谈安全”活动,着重解决“关键少数”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问题。

开展乡长、厂长(经理)、 村(社)长“谈安全”活动。

2020年底前完成

召开“谈安全”会议

党政办

6.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

在北屏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

2020年底前完成

在城口县北屏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

党政办

7.组建行业专业知识宣讲队伍,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

乡组建行业专业知识宣讲队伍,开展安全宣讲活动。

持续推进

宣讲人员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等场所持续开展宣讲活动。

党政办、应急办

8.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开展对从业人员宣传培训。

持续推进

下发通知,督促检查企业培训情况,严格执法,适时通报。

党政办、应急办

9.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

在有条件的社区、广场、村服务场所科普宣传灾害事故教育、安全法治宣传等。

持续推进

在有条件的社区、广场、村服务场所科普宣传灾害事故教育、安全法治宣传等。

党政办、应急办

10.利用户外大屏、高楼电梯显示屏、电视机顶盒开机公益广告、农村应急广播(村村通)等平台以海报、横幅、标语、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利用公共宣传平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持续推进

统一制作海报、横幅、标语、视频等,利用北屏乡交通劝导站LED等宣传平台资源开展宣传。

党政办、应急办

11.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持续推进

对安全生产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开展警示约谈和警示教育。

党政办、应急办

12.认真落实《城口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

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党委会,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实施细则》,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党政办、应急办

13.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所有行业领域的监管科室(站所),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020年底前完成

对全乡各行业领域调研、梳理,明确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应急办

14.将各有关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相关领导及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将乡应急办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及责任科室人员。

2020年底前完成

按照北屏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执行

各科室、站所

15.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推动各项职责和措施落实。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

2020年底前完成

按照北屏乡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执行

党政办、应急办

16.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为重点构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应急办、城环办、经发办

17.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舆论监督等措施,出台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舆论监督等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2020年底前完成

宣传贯彻

党政办、应急办

18.按照城市发展需要和安全风险控制要求,建立机制,通过“关、搬、改”措施,推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散、弱企业升级改造,实现搬大、搬强、搬环保、搬安全。

建立机制,通过“关、搬、改”措施,推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散、弱企业升级改造。

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关、搬、改”措施,督促推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散、弱企业升级改造。

党政办、应急办、城环办、经发办

19.推进企业、园区(功能区)及公共区域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督促企业及公共区域安全风险的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

持续推进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应急办、城环办、经发办

20.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持续推进

按照《北屏乡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文件执行

应急办、城环办、经发办

21.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

加强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落实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

持续推进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督促考核。

城环办、项目办

22.依靠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措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提升应急系统信息化水平

持续推进

落实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能力提升

党政办、应急办

23.切实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

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

持续推进

落实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监管执法人员、经费、车辆等装备的保障职责。

党政办、应急办、财政所

24.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41号)文件要求,完善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人员。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人员。

2020年底前完成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要求配备人员

党政办、应急办

25.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队伍培训,引进人才

2022年底前完成

加强队伍培训,引进人才

党政办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达标。

全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标准化达标。

持续推进

对全乡一家加油站,一家换气站,烟花爆竹零售店加强监管

应急办

2.非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标准化达标,小型企业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

建材、工商贸等非高危行业大中型企业标准化达标,小型企业标准化重点专业达标。

持续推进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责任制、“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强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执法检查“一体化”;三是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提供技术支撑。

应急办、城环办

3.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

其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岗位达标。

202212

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化重点岗位达标规范

应急办、城环办

4.建立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企业自主创建、持续改进。

建立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行政许可企业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诚信管理、安全责任保险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经发办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依法履行安全职责,组织建立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等制度。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6.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督促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7.企业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统筹、重点推进和检查考核。

督促企业安全负责人履职尽责。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8.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安全技术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决定、实施和监督。

督促企业技术负责人履职尽责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9.建立健全企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奖惩内容。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10.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11.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强化专业人员配比。

202112

将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专业人员配比作为2021年度监督执法重点,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12.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2020年底前完成直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健全。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13.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佩戴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配齐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检查督促。

应急办

1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检查督促。

应急办

15.企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全体员工安全培训。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督促企业按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检查督促。

应急办

16.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检查督促。

应急办、应急办

17.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深化“总工程师制度”,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督促危化、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落实“总工程师”制度。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检查督促。

应急办

18.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对企业重大隐患实施执法处罚。

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应急办、城环办

19.企业要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辩识安全风险,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督促企业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辩识安全风险,并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建立风险“一图一表一库”。

持续推进

将企业风险研判管控作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持续加强监管。

应急办、城环办

20.企业要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现场监测和预警。

督促企业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现场监测和预警。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

21.企业要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督促企业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报告制度。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

22.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制度,对单排查、精准排查。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并严格落实。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

23.企业要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持续推进

加强执法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

24.严格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督促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监督检查。

应急办、城环办

25.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对停产整改的企业严格复产审批。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监管。

应急办、城环办

26.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应急办、城环办

2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对安全生产承诺,做到主体责任落实、管理体系健全、安全投入加大、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治理到位。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对安全生产承诺。

持续推进

持续加强监管。

应急办、城环办

28.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煤矿、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工贸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职业健康等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202012月前完成。

加强宣传贯彻。

应急办、城环办

29.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安全生产服务。

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安全生产服务。

持续推进

鼓励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安全生产服务。

应急办

30.加强安全生产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组织建设安全生产志愿服务队伍。

持续推进

建立安全生产志愿服务队伍。

党政办、经发办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置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上报本辖区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

对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以及加油站、换气站,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一体化”清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0208月前督促完成排查

一是对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以及加油站、换气站,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应急办

2.完成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头看”现场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完成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头看”现场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202012月前完成现场核查

完成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黄、蓝”危化生产企业的核查。

应急办

3.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长期推进

检查督促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储存量等,并对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办

4.贯彻落实《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常态化、安全培训全员化、危险作业指令化、重点重大自动化、监测监控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贯彻落实《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常态化、安全培训全员化、危险作业指令化、重点重大自动化、监测监控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长期推进

按照要求,加强监管。

应急办

5.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的要求,贯彻落实《重庆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重庆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长期推进

贯彻落实《重庆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重庆市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应急办

6.每年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和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每年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和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长期推进

每年对辖区内发证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

应急办

7.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021年底前其他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班组长轮训覆盖率100%;“三类人员”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岗位人员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率达10%以上,其他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15%以上。

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021年底前其他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班组长轮训覆盖率100%;“三类人员”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岗位人员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率达10%以上,其他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15%以上。

2021年底完成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要求

严格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三类人员”达到相应指标。

应急办

8.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督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长期推进

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应急办

9.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长期推进

统筹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上下联合执法方式,对同一企业确定一个执法主体,防止重复检查和漏查;以“一体化”清单为依据,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三部曲”方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应急办

10.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实施对承包商检维修作业过程管控和考核评估。

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实施对承包商检维修作业过程管控和考核评估。

长期推进

严格企业检维修责任落实,重点针对建成满 10 年以上的设施设备检测维护、落实第三方管理、变更管理、开停车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

应急办

11.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长期推进

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否则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严厉的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应急办

12.修订和完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打非”激励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及舆论大力举报。

修订和完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健全“打非”激励机制,鼓励社会民众及舆论大力举报。

长期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

党政办、应急办

13.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长期推进

深化“打非治违”,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

党政办、应急办、经发办

14.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通过调阅录像重点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全面排查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通过调阅录像重点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长期推进

全面排查整治危化企业违规违章问题,通过调阅视频录像,重点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应急办

1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长期推进

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办

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和消防安全百日宣传六大行动。

在村(社区)、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宾馆、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有奖举报海报,公开“9611912350”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对生命通道、救命水、严控火源、设施好等四类问题进行举报

持续推进

在村(社区)、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宾馆、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有奖举报海报,公开“9611912350”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对生命通道、救命水、严控火源、设施好等四类问题进行举报。

应急办

2.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和消防安全百日宣传六大行动。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高层住宅小区“三查三清”、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和消防安全百日宣传六大行动。

202012

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清障、电气燃气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管理“盲区清零”和消防安全百日宣传六大行动。

应急办

3.组织升级改造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推进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212

推进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应急办

4.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202212

开展消防大排查

应急办

5.以乡(街道)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

持续推进

开展消防大排查大整治

应急办

6.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12

各村(社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应急办

7.严格执行彩钢板房使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等,从源头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彩钢板房使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等,从源头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02212

严格执行彩钢板房使用管理规定、技术标准等,从源头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应急办、城环办

8.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012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制定整改拆除计划并分步实施,每年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应急办、城环办

9.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12

各村(社区)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应急办

10.大力推进乡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做到农村“一村一站”。

大力推进乡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做到农村“一社一站”。

202212

各村(社区)推进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2022年做到农村“一社一站”。

应急办

11.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012

全乡“网格化”消防管理

应急办

12.落实重庆市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落实重庆市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202012

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

应急办


13.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持续开展消防志愿者系列活动。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持续开展消防志愿者系列活动。

持续推进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持续开展消防志愿者系列活动。

应急办


14.每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每两年做好“119”消防奖评选表彰工作

每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202012

每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应急办


15.加强科普场馆、灾害预防体验馆和中小学校、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至少建成一处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加强中小学校、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202012

加强中小学校、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应急办


16.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202212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重点单位人员等人群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

应急办


17.全县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全乡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02112

全乡所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应急办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1.强化监管责任,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

持续推进

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应急办

2.强化“路地”联合,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人违法治理。

强化“路地”联合,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人违法治理。

持续推进

强化“路地”联合,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行人违法治理。

应急办

3.完善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协同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强化宣传,推动警保联动,推动群防群治

持续推进

宣传贯彻、兑现奖励

应急办

4.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查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工作,推动乡(街道)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

严格按规定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约谈办法对相关乡(街道)约谈。

持续推进

严格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应急办

5.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

严格事故查处,加强机动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惩戒。

持续推进

严格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应急办

6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

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

持续推进

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

应急办

7..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8.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

持续推进

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

应急办

9.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

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持续推进

按照要求,严格落实

应急办

10.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

持续推进

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

应急办

11.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2.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持续推进

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应急办

13.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工地“出门”劝导站建设,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工地“出门”劝导站建设,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持续推进

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推进工地“出门”劝导站建设,严防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上路。

应急办

14.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督促业主、施工单位核查相关资质资格,没有《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承接对应运输业务,切实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5.建立以人、车登记备案线上审核和线下查验为一体的工程运输车监督管理平台,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停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货车通行证》),并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应急办

16.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持续推进

强化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加大挂外地号牌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力度。

应急办

17.整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包括“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在内的全部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交互模块,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安全技术检验、甄别结果、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互通共享。

整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包括“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在内的全部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交互模块,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安全技术检验、甄别结果、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互通共享。

2022年底

整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包括“渝01”号牌变型拖拉机在内的全部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交互模块,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安全技术检验、甄别结果、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数据互通共享。

应急办

18.加大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力度,强化财政补贴,鼓励采取提前报废、折价回收、置换合法车辆等措施,加快淘汰报废变型拖拉机,到2022年底,变型拖拉机存量下降35%以上。

加快淘汰报废变型拖拉机,到2022年底,变型拖拉机存量下降35%以上。

2022年底

加快淘汰报废变型拖拉机,到2022年底,变型拖拉机存量下降35%以上。

应急办

19.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安联合执法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安联合执法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持续推进

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交通领域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交安联合执法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

应急办

20.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

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运输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应急办

21.加强农村交通安全“6+5”监管力量运用,强化交通安全劝导与执法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结合。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6+5”监管力量运用,强化交通安全劝导与执法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结合。

持续推进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6+5”监管力量运用,强化交通安全劝导与执法结合、固定执法与流动执法结合。

应急办

22.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持续推进

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整治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应急办

23.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持续推进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应急办

24.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0年至2022年按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

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0年至2022年按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

持续推进

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创新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机制,加大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0年至2022年按规划持续推进建设任务,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

应急办

25.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

持续推进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公路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

应急办

26.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持续推进

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应急办

27.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应急办

28.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涉及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涉及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持续推进

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涉及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

应急办

29.持续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乡村庄违规开口。

持续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乡村庄违规开口。

持续推进

持续清理整治国省道沿线集乡村庄违规开口。

应急办

30.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持续推进

以应对事故救援救治为核心,以健全指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事故调查评估为重点,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和队伍建设,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应急办

31.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持续推进

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应急办

邮政寄递安全专项

1.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职责,加强涉及邮政寄递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寄递渠道安全、规范经营及应急管理等工作,加强属事管理与属地管理协调配合。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加强邮政寄递安全工作联合考核督查机制建设,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邮政寄递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3.加强邮政管理部门行业监管,改进监管方式,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制定可行的监督检查暨行政执法计划,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健康运行。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4.推进邮政寄递安全中心和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26月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5.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强化依法监督。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6.推动重庆市《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邮政快递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实施。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7.抓好《重庆市邮政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手册(试行)》的运用,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8.组建邮政寄递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9.推动建立健全从县、到街乡、到村居、到网格的邮政寄递事故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及应对处置工作机制。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0.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要求,以安全生产风险控制为方向,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风险等级,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3年建设任务,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2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1.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岗一制度”要求,用制度管理安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2.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强化企业领导班子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3.企业要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4.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26月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5.健全完善投入保障,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对于因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6.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7.健全完善能力保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殊工种人员一律按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8.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辨识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建立制度,并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19.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关注分拣作业、道路运输、消防安全等环节。20223月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23月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0.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前建立制度,并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1.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0年底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更新、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处置报告处理。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13月底前建立制度,并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企业安全生产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负责人月排查、法人企业季抽查、重庆公司半年抽查的“日、周、月、季、半年”制度,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16月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16月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推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并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4.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5.企业基本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26月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6.严格实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的,品牌企业应当对安全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寄递安全和生产安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7.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20216月底前,落实邮政寄递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16月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8.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推进形成“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联动效应。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021年底前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29.重点打击整治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法》《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在生产安全中存在的“未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准备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30.制定计划,组织力量,联合有关部门,对邮政寄递消防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场所设施等方面重点隐患实施集中治理,结合准入标准管理,不断改善邮政寄递安全基本面。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每年部门联合组织1次集中治理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31.积极开展寄递渠道“扫黄打非”、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野生动植物寄递管控、打击侵权假冒、禁毒整治等专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禁寄物品管控。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32.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的要求,落实对邮政快递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持续推进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办

建设安全专项

1.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建筑安全隐患问题清单。

九小”场所排查

2020

12

建立台账表,“九小”场所排查

城环办

2.聚焦“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排查“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20216

排查“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建设项目,依法严格查处。

城环办、项目办

3.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2020

12

依法查处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

城环办

4.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2021

6

依法查处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以及房屋布局的建设行为。

城环办

5.对事故责任方实施差别化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将事故工程项目列为严管对象的同时,要同步将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严管对象;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公开曝光的力度

对事故频发多发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实施专项督查,并予以警示约谈

2021

6

对事故频发多发的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实施专项督查,并予以警示约谈

城环办、项目办


6.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

实施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加快推进隐患治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隐患消除前要采用“人防+技防”措施,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开展智能化监控与预警,强化风险管控。

城环办


7.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持续推进

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重要围护结构构件。

城环办


8.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招投标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

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招投标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

持续推进

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增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途径,严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招投标环节等违法违规行为。

城环办、项目办


9.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限制招投标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限制招投标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持续推进

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限制招投标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城环办、项目办


10.开展建设安全事故信息汇集分析通报,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意见。

开展建设安全事故信息汇集分析通报,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意见。

2020

12

开展建设安全事故信息汇集分析通报,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实施意见。

城环办


11.建立“通报—查处—互通”责任追究联合惩处机制,事故调查部门向行业部门及时通报调查报告,行业部门严格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个人在资质、资格、市场条件、承发包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互通调查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

建立“通报—查处—互通”责任追究联合惩处机制,事故调查部门向行业部门及时通报调查报告,行业部门严格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个人在资质、资格、市场条件、承发包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互通调查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

2020

12

建立“通报—查处—互通”责任追究联合惩处机制,事故调查部门向行业部门及时通报调查报告,行业部门严格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个人在资质、资格、市场条件、承发包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及时互通调查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落实情况。

城环办、项目办


12.对事故责任方实施差别化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将事故工程项目列为严管对象的同时,要同步将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严管对象;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公开曝光的力度。

对事故责任方实施差别化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将事故工程项目列为严管对象的同时,要同步将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严管对象;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公开曝光的力度。

持续推进

对事故责任方实施差别化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将事故工程项目列为严管对象的同时,要同步将事故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列入严管对象;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公开曝光的力度。

城环办、项目办


13.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

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落实水利、公路等重点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

城环办、项目办


14.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持续推进

围绕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深化危大工程监管,推进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危大工程。

城环办、项目办


15.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持续推进

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常态开展建设安全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加大执法通报、典型案件曝光、重点对象警示约谈、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力度。

城环办、项目办


16.进一步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效查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常见违法行为。

进一步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效查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常见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

进一步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效查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常见违法行为。

城环办、项目办


17.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持续推进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城环办、项目办


18.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

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监管体系。

城环办、项目办


19.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

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

持续推进

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

城环办、项目办


20.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持续推进

指导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城环办、项目办


21.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持续推进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

城环办、项目办


22.研究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研究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20216

研究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性意见,鼓励建设方优先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企业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相应建设活动。

城环办、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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