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6801C/2020-00014 | [ 发文字号 ] | 城农组发〔2020〕8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惠民利民;财政奖补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北屏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8-04 | [ 发布日期 ] | 2020-08-04 |
城口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城口县疫情期间组织转移就业包车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农组发〔2020〕8号
城口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城口县疫情期间组织转移就业包车补贴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劳务经济的影响,推动劳务输出组织工作和企业复产复工,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务工情况和县内企业、重点项目岗位需求情况统计及劳务输出组织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从重庆市启动新冠疫情一级响应(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前,对组织城口籍劳动力20人以上集中通过城口县运输公司包车转移到县外务工的劳务经纪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按正常时间段送工人数城际间的普通客车费用标准进行补贴,城际间无直通车的以客运公司客运里程价格核算。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向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报送如下材料:
1.个人须提供劳务经纪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过劳务经纪人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劳务经纪人证复印件,未参加培训的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包车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3.包车协议、包车费用发票;
4.乡镇(街道)出具的协助转移输出证明;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账户信息、劳务经纪人个人银行账户;
6.《包车组织输出农民工花名册》(附件2);
7.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城际间包车费用证明表(附件3);
8.材料真实性承诺。
四、办理流程
1.申报。申请人组织包车转移农民工后向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包车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包车组织输出农民工花名册》(附件2)和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城际间包车费用证明表(附件3)。
2.审核。乡镇(街道)对申报资料、佐证材料等进行审核,城际间无直通车的以客运公司客运里程价格核算为准。
3.公示及资金拨付。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报县就业局复核,县就业局将符合要求的补贴对象及金额在网上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对申报资料和申报补贴对象进行审核无误后,对符合补贴的申报对象及奖补资金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申报对象及资金函告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核实后将资金直接划拨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包车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细则》的程序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积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严格按照实施的时限和范围执行,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包车补助资金申请表
2.包车组织农民工出行花名册
3.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城际间包车费用证明表
城口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
附件1
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包车补助资金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人信息 | 开户银行或账号基本信息 | ||
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 |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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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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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银行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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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经纪人证书号码(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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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元)
| 本人(单位)于 年 月 日包车从城口县组织转移农民工 人到 就业,现申请包车车费补贴 (大写: )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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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社保所意见(盖 章):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意见(盖章):
经办人:
分管负责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包车组织农民工出行花名册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组织出行时间 | 就业(务工)地 | 家庭住址 | 是否建卡贫困人员 | 备注 |
附件3
组织农民工转移就业城际间包车费用
证明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包车人姓名(公司名称) |
| 身份证号码 |
|
包车区间 | 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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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数量(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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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数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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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以正常城际间标准为准) | xx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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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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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客运公司意见(盖 章):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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