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保障性住房承租户(人)人脸识别 系统录入的通告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保障性住房承租户(人)人脸识别
系统录入的通告
各位承租户(人):
为有效提升居住环境安全,保障广大承租户(人)的合法利益,我委于2022年对全县保障性住房实施建设了智慧系统项目,经技术调试已能正常使用,现启动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人脸识别系统录入,具体事项如下:
一、录入时间
(一)集中录入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31日(早上8:30—下午5时),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将采取分片区方式录入,具体时间为:高坪坎公租房小区:2023年2月15日—3月15日;坨溪河公租房小区:2023年2月15日—3月15日;高坪坎廉租房小区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桃树坝廉租房小区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土城廉租房小区2023年3月21日—3月25日;太和场廉租房小区2023年3月21日—3月25日;商业街廉租房小区2023年3月26日—3月31日。
(二)分散录入时间:因特殊情况未录入,集中录入期间未录入的,申请人凭有效证件,正常上班时间到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录入相关信息。
二、录入地点
(一)高坪坎公租房小区在物业管理办公室录入;
(二)坨溪河公租房小区在物业服务办公室录入;
(三)高坪坎廉租房小区在高坪坎廉租房小区院内;
(四)桃树坝廉租房小区在桃树坝廉租房小区B栋院坝;
(五)土城廉租房小区在土城廉租房小区门前;
(六)太和场廉租房小区在太和场廉租房小区门前;
(七)商业街廉租房小区在商业街廉租房小区门前。
三、注意事项
(一)录入承租户(人)需属于城口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入住台账内正常保障对象;
(二)录入对象需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件,经核实后录入;
(三)确因集中录入期间不能到现场录入的,在分散录入期间提供相应证件到指定地点录入;
(四)集中录入结束后,立即启动人脸识别入户门禁;
(五)各乡镇廉租房在各乡镇廉租房管理办公室录入。
四、监督管理
此次人脸识别系统录入接受广大承租户(人)的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受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符合录入要求的人员,采取无理取闹等方式强行要求工作人员录入系统、损坏设施设备的,按照相关程序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举报电话:023-59223629。
特此通告!
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