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批城镇低保家庭住房保障申请人信息复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城市保障对象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城办发[2011]192号)及《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通知》(城办发[2011]193号)文件精神,龚艺一户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出城镇廉租房住房保障申请,经东方红社区、葛城街道办两级审查公示无异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进行审查复核后,现对龚艺一户申请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5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反映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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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第三批城镇低保家庭住房保障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