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委托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
建设地点:城口县高燕镇工业园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采用裂解气化技术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总设计规模200t/d,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50t/d、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0 t/d、污泥处理规模为30 t/d,同时配置2台2MW燃气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为1533.00万kWh,年运行时间8000h,预计总投资为14971.23万元,服务范围为城口县。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均要求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后排放。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复盛路行政综合楼B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13594719006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传真):023-62668337
Email:julexy@foxmail.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5nm5ijsE--58js0HZeEfA?pwd=5nuk 提取码:5nuk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首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踏勘及现状调查,在初步工程分析基础上开展环境现状调查,进行深入工程分析;在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风险防范的对策和措施,确定评价结论。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城口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