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674517R/2025-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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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1.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承担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参与拟订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2.承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责。3.承担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执法职责。4.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5.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涉及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协调乡镇(街道)之间跨区域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检查。6.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7.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总队和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6个机构处室,分别是综合科、法制科、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应急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城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为20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55.8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运行经费保障标准有所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9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9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3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5.8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运行经费保障标准有所提高。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28万元,比2024年增加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8万元,比2024年增加55.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运行经费保障标准有所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预算在机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16万元,比上年增加41.1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单独核算,运行经费保障标准也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8.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孟英 联系方式:59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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