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674517R/2025-0000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2-05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地方标准的实施。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依托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县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14.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5.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台账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8.将原县安监局所属县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县应急局。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划入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0.职能转变。县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行政机构1个,内设七个科室:办公室(新闻宣传和信息化科)、应急指挥中心、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安全生产巡查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规划财务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机构编制人数13人,现有在职职工9人,退休职工8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00.18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4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1.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3.7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4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00.18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及项目资金减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6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6万元,比2024年减少185.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万元,比2024年或减少104.49万元,主要原因是救灾资金减少,主要用于应急救灾重点工作。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中含公务接待费,本年度预算在本级单位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3.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5.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马孟英 联系方式:59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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