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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517R/2021-00187 [ 发文字号 ] 城应急发〔2021〕77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涉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开发公司、各非煤矿山企业:

2021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淘汰锰行业落后产能期间涉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72号)、《全市加强锰矿安全管理的六条措施》、以及914日全国中秋、国庆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城安委办发〔2021108号)、《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城安委发〔202127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各涉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将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强化责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排部署,“两节两新、三个必须”抓发动

各非煤矿山企业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或出现对安全工作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要作出安排部署,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必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管控措施培训;三是制定风险明白卡,明确风险危害和防范防范对策。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锰矿:

1. 严格落实渝应急发〔202172号文件相关规定。深刻吸取12.4”吊水洞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教训,对于长期停产或已实施关闭的锰矿企业,严禁撤出和外运井下设施设备和矿产,严禁动火作业;切实加强长期停产停建锰矿企业安全巡查工作。

2. 严打“三超”。锰矿企业要切实做到“六个禁止”:禁止无风、微风或风质不达标冒险作业;禁止打开采空区密闭墙;禁止超劳动定员下井作业;禁止单个作业面(采矿、排危、支护)人数超过2人;禁止违规回采矿柱(连续保安矿柱)和超设计能力生产;禁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锰矿生产经营活动。

3. 专班包矿监管。落实领导专班、驻矿专班、督导专班“三个专班”包矿监管责任:一是落实涉锰乡镇(街道)驻矿员“两把锁”看紧锁牢,盯守到位;二是落实“三严查”:即严查下井人数、严查每日采矿产量,严查作业面人员;三是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锰矿开采井下有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锰矿企业生产时,必须严格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四是落实日报告制度。驻矿专班每日下班前向县应急局报告当天矿领导下井带班、“三严查”和“两把锁”落实情况,县应急局包矿专班每日下班前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当天涉锰企业日产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及管控情况。

4. 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切实加强锰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期间的安全工作。各涉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要严格履行自身职责,严格落实锰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将生产矿、尾矿库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动真碰硬查问题,促整改,把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细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对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园区开发公司及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结合实际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详见附件1)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以此为重点开展锰矿企业安全大排查,坚决遏制矿山事故。

(二)钡矿:

重点加强对附近存在水患、山洪等灾害威胁矿井的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防排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井下采空区、废弃巷道和地表沉陷区的管理和监测,严防透水、淹井等事故的发生。

(三)尾矿库:

要重点检查坝体稳定性,排渗系统、排洪系统、排洪能力及排洪设施的可靠性,位移、浸润线、干滩、库水位等监测设施的有效性以及库区周边山体是否异常等情况。下游冲击范围内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设施的,要采取可靠措施,制定具体的应急方案,确保安全。

(四)采石场:

重点检查周边有无可能坍塌的岩体、易滑坡山体及产生泥石流的介质,厂房和建(构)筑物地基承载力和承重结构承载能力能否满足要求等情况。

四、加强值守,确保应急处置万无一失

各涉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开发公司要严格落实核心岗位24小时坐班,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所有岗位24小时备勤,分管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和事故、重要事件信息立即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各非煤矿山企业(含尾矿库)要在两节期间继续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排土场、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设施进行巡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建立紧急情况下及时撤离人员的制度。强化应急物资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今年除四家锰矿生产企业(平风、同英、昶京、泰正铁龙湾)国庆节期间10123日放假外,两节期间各企业自行安排放假事宜,并于918日下午18时前将两节值班表报送县应急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备案。

(联系人:邓朝晖,联系方式:023-59227173QQ370671869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市加强锰矿安全管理的“六严禁、三严格”九项

措施  

2. 2021年中秋节值班表

3.2021年国庆节值班表

城口县应急管理局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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