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促整改国家矿监局重庆局督察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的通知
- 日期: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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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至24日,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对我县非煤矿山开展计划监察时,共检查8家企业,发现66条问题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条(自查10条)。按照上级要求,对其中3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请你局认真执行:
一、整改意见
请你单位立即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治责任,限期完成隐患整治。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督促企业按照表格相应时限之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报你单位,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案。联系人:邓朝晖,电话:15023807673
附件:国家矿监局重庆局抽查检查中发现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国家矿监局重庆局督察检查中发现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
序号 |
检查时间 |
企业名称 |
类型 |
重大隐患内容 |
评定依据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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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4.15 |
城口县高发钡矿有限公司杨家坡工区 |
地下矿山 |
图纸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矿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未标记已关闭原麂子湾工区采空区和废弃井巷等情况(重大安全隐患)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四条第一项 |
2026.5.14 |
|
2 |
2026.4.22 |
城口县鑫城建材有限公司高燕五峰村王家岩建筑用灰岩矿 |
露天矿山 |
矿山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清扫平和安全平台:矿山+1172m清扫平台设计宽度为8m,平台南侧大部分实际宽度不足5m;+1184m安全平台设计宽度为4m,平台南侧大部分实际宽度不足2m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露天矿山第四条 |
2026.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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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6.4.23 |
城口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龙口岩一井 |
地下矿山 |
从业人员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抽查两名职工均不能正确使用自救器,一名职工未佩戴鼻夹,另一名职工未能打开氧气阀门 |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二十一条 |
202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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