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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挂牌督促整改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开展“预防性技术服务”暨计划监察中发现非煤矿山隐患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5-10-22

县应急局:

20251013日至16日,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对我县非煤矿山开展“预防性技术服务”暨计划监察时,共检查3家地下矿山企业,发现18条问题隐患,其中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4号矿体)查出重大事故隐患3条(见附件)。按照上级要求,请你局认真执行:

一、整改意见

请你单位立即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治责任,限期完成隐患整治。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督促企业按照表格相应时限之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报你单位,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案。联系人:胡体平,电话:13388949333

附件: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开展“预防性技术服务”暨计划监察中发现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1022


附件

国家矿监局重庆局开展“预防性技术服务”暨计划监察中发现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序号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类型

重大隐患内容

评定依据

整改时限

1

2025-10-15

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4号矿体)

地下矿山

矿山+837m西翼回风巷中部局部顶板破碎,未按设计要求加强支护;矿山+795m西翼全岩运输巷出现褶皱等地质构造,未按作业规程的要求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加强支护(企业自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十九条

2025-12-15

2

2025-10-15

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4号矿体)

地下矿山

矿山监控系统未使用备用电源(企业自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三十一条

2025-12-15

3

2025-10-15

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4号矿体)

地下矿山

矿井井上下对照图未标记采空区;矿山供电系统图与实际不符,图中标注备用发电机在向井下供电,实际只向地面用电设备供电(企业自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地下矿山第四条第五项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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