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作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检查组对全县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矿区办公楼、综合服务楼、联建楼、集体浴室、员工食堂、礼堂、宿舍、更衣室、工棚、车间、仓库、厂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通风机房、井筒周边等地面建筑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还将地下矿山井下机电硐室、机械设备、矿用运输车辆及违规动火作业等一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联合检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整改落实等五个阶段。非煤矿山企业对矿区办公楼等地面建筑场所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对自查的隐患尽快实施整改,对于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一企一清单”,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切实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此外,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非煤矿山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操作性强的消防宣传培训资料和视频课件,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职工广泛学习,使其知晓消防安全责任、地面建筑场所火灾风险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并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兼职消防队等应急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与县专业救援支队开展联勤联训,提升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检查督导,专项检查组检查非煤矿山地面建筑场所37处,发现火灾隐患34处,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疏散演练10次,组织开展消防培训10次,培训人数84人次。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城口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北门口1号
联系电话: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一号通) 023-59212345(网站技术维护)
网站标识码 500229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05001204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9025002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