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6.46号提案的复函
杨成荫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我县婴幼儿早教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婴幼儿早教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县有爱宝贝早教中心、牧思宝贝早教中心等服务机构,主要以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为主,同时部分机构开展了早教服务。早教工作因目前处于探索阶段,在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教师资格认证等方面正在规范中,国家和市级将逐步出台相关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课程设置、收费等标准。
2020年以来,我县已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期教育工作,制定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236号),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将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管和动态评估。各托育机构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整改下,均已取得消防合格、食品安全许可、卫生保健合格等证件。各职能部门带领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定期开展托育机构督导检查,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强化托育机构安全、疫情防控、日常运营监管。
下一步,各职能单位将加大对早教机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此复函已经庞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任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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