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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8-18

李慧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动我县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县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目前,我县共有托育机构11家,包括托育机构、早教托育混合型机构、公立和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主要招收2-3岁婴幼儿)三种类型。

我县已逐步建立善促进幼儿照服务发的政策规范系和服供给体系,充分动社会极性,多种式开儿照护务。一是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236号),将婴幼儿照护工作纳入了市对县年终考核。二是规范托育机构管理。我县共有私立托育机构5家,目前已到卫生健康委备案4家,另外1家在积极整改备案中。三是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托育服务。鼓励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城市社区婴幼儿托育点,满足家庭就近托育服务需求。现有多所幼儿园开设托班,主要招收2-3岁婴幼儿,已有县示范幼儿园、葛城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争取到中央普惠托育项目资金四是强化日常监管和动态评估。各托育机构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督促整改下,均已取得消防合格、食品安全许可、卫生保健合格等证件。定期由县卫健委会同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带领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执法支队、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开展托育机构督导检查,促进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强化托育机构安全、疫情防控、日常运营监管。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向上级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加强婴幼儿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家庭就近托育服务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加大各托育机构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力度,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此复函已经庞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任尉铭

联系电话:17783295615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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