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8-18

姜正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县精神卫生中心能如期投入运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卫生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经全部完工,设备采购项目计划已经下达,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待资金下达后可以实施采购相关工作。关于人员及运行缴费等相关问题,县卫生健康委已经以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解决城口县精神卫生中心人员配备及运行经费的请示(城卫文202224)向政府请示,待政府审定,县政府常委会通过后开展人员的配备及运行经费的解决,力争在12月前开始正式运行。

此复函已经庞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符美权

联系电话:13668409974

邮政编码:4059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