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龚明、肖双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乡村医生的待遇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口县现有规范化村卫生室125个,乡镇卫生院巡诊村卫生室10个,现有在岗乡村医生115人,其中60岁以上有34人。目前村医收入主要来源为:一是基本补助费用:对127个村卫生室在岗工作的村医生按每月400元进行补助,全年共补助4800元/人。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总经费的40%纳入村卫生室考核核算,由辖区政府、卫生院、村委会“三方会考”后拨付发放。根据辖区服务人口和村医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考核后,可获得4000至10000元不等的补助。三是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根据《城口县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府发〔2012〕52号)文件要求,我县对村卫生室按照采购基本药物的品种及数量进行考核发放补助,考核后每个村卫生室能获得5000至12000元不等的药品零差率补助。四是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包括诊疗费、治疗费、中草药和非基药加成等组成,根据辖区服务人口数量、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不同,医疗服务性收入在1至6万之间不等。
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委将通过以下方式保障乡村医生的待遇。一是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采用乡聘村用、乡镇卫生院派驻或巡诊等方式,解决老龄村医生和村医生补充难问题。二是提高政府购买村医保障水平。目前正在会商财政研究提高村医基本药物以及保障运行政府购买服务标准。
此复函已经庞飞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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