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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29MB1970703J/2021-00149 [ 发文字号 ]城卫发〔2021〕31号 [ 发布机构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1-01-18 [ 发布日期 ]2021-01-18 [ 体裁分类 ]其他

城口县2021年“站立行动—髋膝关节置换”项目实施方案

城口县2021年“站立行动—髋膝关节置换”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筛选10名髋膝关节患者在医疗技术较强的医院集中开展髋(膝)关节置换手术,帮助患者解除病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巩固健康脱贫攻坚成果。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对象。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山东省协作重庆干部管理组关于下达2021年山东协作重庆省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大鲁渝健康扶贫协作项目受益贫困对象的通知,实施对象为70周岁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中髋膝关节患者。

(二)实施医院。患者可自主选择《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1759号)中所列大病救治定点医院和市级救治定点后备医院。原则上选择城口县人民医院和城口县中医医院,如需要转诊至市级后备医院(见附件)的患者,县医院和县中医院需为其办理转院手续,开转诊单。

(三)费用补助及结算流程。县内手术的患者出院经一站式结算后需自付的费用由本项目资金予以补助,每名患者最高补助2万元手术诊疗费,经一站式结算后需自付费用不足2万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补助,站立行动项目补助后仍需自付的费用按照《城口县健康扶贫托底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予以救助,项目补助资金由手术医院垫付,患者出院后垫付医院凭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结算清单、结账发票复印件到县卫生健康委结算,县卫生健康委将经费划拨到垫付医院。经转诊到市级后备医院手术的补助资金由患者垫付,患者凭身份证复印件、转诊单复印件、诊断证明、结算清单、结账发票复印件到当地卫生院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由卫生院垫付,卫生院将相关材料报县卫生健康委,县卫生健康委再将经费划拨到垫付卫生院。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21122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落实。县医院、县中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手术患者开设绿色就医通道,落实“先诊疗、后付费 ”和一站式结算,做好诊疗方案制定、诊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和分级诊疗等相关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二)定期报送进度。县医院、县中医院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项目开展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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