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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5月)

日期:2023-05-26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

12500229784210654Y

城卫传罚〔2023〕5号

行政违法行为

在未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警告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05日

2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

12500229784210654Y

城卫医罚〔2023〕3号

行政违法行为

在岗职工未佩戴标牌

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罚款

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元

2023年5月05日

3

楚正权

20230006

行政违法行为

未规范书写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

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2023年05月24日

4

城口县绣尚绣美容店

92500229MACF7WTB27

城卫公罚〔2023〕2号

行政违法行为

未取得(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警告,罚款

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00元

2023年5月31日

5

吴志刚

城卫罚〔2023〕4号

行政违法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第五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50元,并罚款 29000元的行政处罚

29000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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