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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2024年版)

日期:2024-03-06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二、项目指标

疑似患者的转诊率达100%,总体到位率95%以上。结核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成功治疗率90%以上。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指标: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0%以上,且结核患者管理率95%以上。

三、工作要求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可疑肺结核患者的发现转诊和追踪到位工作,及时登记辖区内结核病患者,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肺结核患者随访记录中”,对患者服完药后对“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 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收集保存,存入患者的健康档案,并将信息与疾控中心共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平台填报《肺结核患者管理季度暨年报表》。

2.县疾控中心负责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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