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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2024年版)

日期:2024-03-06

老年人健康管理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

二、项目指标

全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60%以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建立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花名册,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服务。

2.县疾控中心负责每月收集数据并通报;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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