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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970703J/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城口县左岚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左岚乡卫生院位于左岚场镇,是一所由城口县卫健委批准成立的综合性乡镇卫生院,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服务为一体,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属于城口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定点单位。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养卫生技术人员,担负着医疗防疫、公共卫生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地处城口县西北部,东与城口县高楠镇、陕西省紫阳县界岭乡接壤,南与巴山镇相邻,西与万源市钟亭乡、大竹镇相邻,北与万源市庙子乡接壤,距城口县政府驻地43千米,区域总面积80.09平方千米。清道光年间,左岚乡境域属太平厅九保五甲;1984年,由左岚公社改为左岚乡。截至2018年末,左岚乡户籍人口为7550人。截至20206月,左岚乡下辖6个行政村。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现有职工13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巴山借调入1人,借调出保健院1人,规培1人,临聘7人。

(三)机构设置

1.临床科室:内、外、妇、儿科,能处理常见病、多发病;

2.中医科室:设有中医康复门诊、尘肺康复运动治疗室、针灸理疗室、中药房、健康宣教室。现有治疗设备:制氧机、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针灸器具、中频治疗仪、火罐、神灯、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以及中药房相关设等。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类、推拿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敷熨熏浴类共715项的中医医疗技术服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0.30万元,支出总计303.34万元。收入较上年度减少43.98万元,减少14.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对疫情防控而导致医疗收入的降低;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22万元,减少9.33%,主要原因是医院进一步规范化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8万元,减少14.9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对疫情防控而导致医疗收入的降低。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80万元,占46.26%;事业收入118.73万元,占47.44%;其他收入15.60万元,占6.23%;利息收入0.17万元,占0.0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3.34万元,支出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1.22万元,减少9.33%,主要原因是医院进一步规范化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5.85万元,占87.64%;项目支出29.69万元,占9.79%;其他费用7.79万元,占2.57%

4.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8万元,项目预算拨款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较2022年增加55.56万元,一般公共卫生支出减少19.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8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04万元。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7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蒋林联系方式:1587046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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