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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970703J/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草案。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做好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县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六)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九)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二)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拟订全县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四)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五)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县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在重庆实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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