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城口县人民政府 部门街镇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以案释法(职业卫生)

日期:2022-12-21

以案释法:

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案


  1. 案情介绍

2022111日和2022217日,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分别接到两名群众举报同一家公司未对他们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接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查公司考勤表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查见张某、吴某系该公司从事出槽(提板)作业的工人,查阅该公司的《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0000t/a电解金属猛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槽(提板)岗位系接触硫酸雾、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未查见两人的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询问相关人员,其中一人在职时间为202157-20211028日,另一人在职时间为2021715-20211130日,两人在职时间均未满一年,故认定该公司存在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行为。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第(七)项,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ZY035A),城口县卫生健康委于202247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公司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表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于2022727日缴纳罚款,本案件结案。

  1. 案例评析

(一)行政处罚的内容合法

本案符合并具备了行政处罚的所有法律要件:(1)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2)行政处罚只针对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4)该违法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应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本案中,监督执法人员在到达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后,首先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向该公司后勤负责人和安全环保科负责人出示执法证件,随后对该公司的现场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公司提供的考勤表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发现该公司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该公司后勤负责人和安全环保科负责人进行询问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中没有与当事人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故没有执法人员进行回避。调查终结后,承办该案的执法人员对案情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合议,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制作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和处罚决定书,载明规定事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执法人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在宣告后当场移交该公司法人余某。

(三)行政处罚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规定

结合本案,重庆市xx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必须接受相应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治理,但由于该公司目前已关闭,工人均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也正在办理注销手续,故不再给予责令限期治理的处理,给予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意义深远。

职业健康检查是职业卫生日常监督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很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未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职工职业病防护和医治不及时,进而引起纠纷问题。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早发现、早脱离、早治疗,本案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做出了警示作用,使用人单位重视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复查,更好的保障接害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1. 思考建议

  1. 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道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必要性。

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禁止其从事不适宜的职业,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对企业来说,通过健康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了已患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上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避免因职业健康损害责任不清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重要性,大力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灌输职业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劳动者健康,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 全方位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我国职业病危害主要分布于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工人中大多以农民工为主,很多工人对职业卫生知识普遍了解不足,常常是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才知道。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是我们职业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去日常检查,我们可以深入劳动者群体进行宣讲,向劳动者讲述职业卫生知识,使劳动者了解身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及其防护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适用范围、用法、注意事项及其他职业卫生知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