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MB18104007/2025-00019
- [ 发文字号 ] (城口)文综罚字〔2025〕6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成文日期 ] 2025-04-15
- [ 发布日期 ] 2025-04-16
-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城口县永诚文具经营部)
- 日期: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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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城口)文综罚字〔20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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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城口县永诚文具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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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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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5年3月20日11时49分,城口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覃昌熬(22002921003)、卢波(22002921026)、詹科(22002921002)和支队工作人员卢晶、张浩一行五人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任河一路 21附1号 23号的城口县永诚文具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①该场所正在营业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化学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用洗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场所负责人无法出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②现场检查发现场所内有出版物《斗罗大陆》46本。③现场负责人讲述该出版物是在重庆市小帅哥玩具处进货,联系人为陈二哥,电话为13983733410,大致地址为朝天门渝派服饰附近。该出版物进货价0.9元一本(册),售价2元一本(册),数量50本(册);已销售4本(册),由于进货时间太久,无法提供进货单据。对此情况,执法人员对其作如下处理:①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取证;②现场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一份;③现场开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各一份。现场检查于2025年3月20日12时32分结束。主要证据:1.现场检查笔录1份;2.调查询问笔录2份;3.证据提取单4张;4.文具经营部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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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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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1.没收出版物;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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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1.没收出版物46本。2.没收违法所得4.4元人民币。3.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整(1200)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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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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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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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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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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