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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23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12号)、《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渝退役军人局〔20224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城口县2025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共同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城口县内具备申报条件,具有承训意愿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或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职工培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承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有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配套专业设备的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过往培训质量较好,专业和课程符合市场需求,就业信息和渠道通畅,就业创业指导得力,培训后相关证书获取率和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申报流程

(一)书面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机构和基地等单位向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法人资格证书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承训机构法人代表和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骨干教师代表(1-3名)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3年培训工作成绩、学员就业情况、推荐就业合作企业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审核评定。

1.受理和评审。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辖区内本级承训机构申报受理工作。严格按照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12号文件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受理完成后,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对资质信息和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本县受理的承训机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审核确定。依据承训机构申报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申报情况统筹考虑专业设置和机构布局,确定本市承训机构目录。

(三)社会公示。对经审核确定的承训机构,向社会进行为期5 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四)签约存档。公示无异议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正式通知形式将承训机构新增名单及年审情况下发至城口县由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有关要求与承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对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场所产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五)建立黄页。评定完成后,各机构按要求填报承训工种黄页(见附件2),市级建立承训机构信息黄页,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使用,黄页根据承训机构变更情况动态调整。

四、 注意事项

(一)总体工作原则。按照申报条件和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真正把优质的培训资源纳入承训机构目录管理。

(二)承训机构考核管理。

1.与承训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到期后承训机构资格自动取消。

2.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承训机构的动态管理建立激励、评优机制,实施年度考核。对社会评价较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承训机构,限期整改纠正;对整改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承训资格,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三)承训机构续签管理。对服务合同到期后的承训机构,根据其意愿,如需保留资格,由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其3年合同期内考核情况,对其资格及承训质效进行复审(见附件3),经审核合格后继续纳入承训机构目录并重新签订服务合同。

(四)承训机构年度审核。对已经纳入承训机构目录的签约单位,服务合同未到期的不需申报。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12号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年审,填报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年审表(见附件4)。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5731日。

(二)申报地点:

城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葛城街道土城路66号)

联系人:黄敏

联系电话:59227011

附件:1.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2.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黄页模板

3.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年审表(合同已到期)

4.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年审表(合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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