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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71767293X/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城统计文〔2021〕1号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城口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县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批示指示精神,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形成浓厚的依法治统环境氛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把手工程”,及时根据局领导人员分工调整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领导有力、实现无缝衔接。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工作的落实。

二、推进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防范统计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把严防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摆在突出的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敢于担当作为。

(二)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学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2020年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二是专业人员具体学。2020年,县统计局党组召开局党组会议,多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在统计局工作会议上,多次专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精神。三是企事业机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深入学。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在抓好相关统计法规学习的同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严禁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统计造假等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使得统计法规深入各级各部门。

(三)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我局根据市、县要求,制订了《城口县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城口县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城口县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等一系列统计执法工作制度,通过强化依法统计的相关工作制度,将统计法治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推动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提升我局各专业人员统计法治意识。通过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研究统计工作,化解统计矛盾,提升统计能力,推进统计事业不断发展。二是积极参加各类统计法制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统计执法、普法队伍建设。本年度我局相关工作参加各类法制相关培训和学习共10余次。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本年共计有3名同志考取了执法资格。本年度建立了统计执法人才库,将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都纳入统计执法人才库,使执法人员具有参与全县、全市乃至全国的统计执法活动的能力。

(五)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抓好不同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好统计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必修课内容。二是突出抓好全县统计人员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组织开展统计人员学法,推动学法经常化。三是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教育。依托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年报会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调查对象法律意识的培养。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教育。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三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平台。通过新浪微博、QQ群、微信、统计内外网在线学习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

三、存在问题

1.统计执法力量还显不足。从2017年起,国家统计局实施新的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但由于人员老化等原因,仅2020年下半年,才有3人获得统计执法证,与国家规定的县级统计机构要有4名统计执法人员的要求还有差距。

2.统计法治宣传还不到位。统计法治宣传还囿于传统的方式方法,整体社会效果还不明显。

3.制度建设还待加强。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还不到位。

四、2021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统计法》《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及其配套规章政令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数据质量、统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奋力担当作为,积极主动服务。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深刻领悟,严格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一步提高全县上下各级领导和基层统计人员对违反统计法严重后果的认识,自觉抵制各种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守统计“四条红线”。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做好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政令及要求的传达学习,不断增强政府机构、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水平。对新增企业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确保统计调查对象法律事务告知全覆盖,提高“四上企业”统计法治素养。深入开展统计工作调研,努力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具体统计问题,切实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力度。

三是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全面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时限要求、强化督查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四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实效。按照数据评估、质量核查、执法检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警示作用。按照“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原则,凡有举报都要开展核查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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