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商务文〔2025〕16号)
邱常培代表:
你提出《关于规划太和场加油站搬迁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历史背景
一是建设时间。经查:大马力加油站建于1968年(城口通车的前一年),2012年由中石化合光公司收购经营至今;葛城加油站建于1994年,2010年由中石化三峡公司收购经营至今;顺风加油站建于2001年,建成后由中石油城口公司收购经营至今。2018年三座加油站均按环保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了防渗漏技改,目前三座加油站均符合环保技术规范。二是安全间距。成品油零售经营站点规划间距要求最早于2006年商务部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明确,太和场三座加油站均建于规划站点间距要求之前,故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只能按现有的情况存在。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周围的建筑物安全间距要求:重要公共建筑物三级站汽(柴)油为35(25)米,着火点12.5(10)米,民用建筑物一类11(6)米、二类8.5(6)米、三类7(6)米。三座加油站与渝康医院、复兴小学、龙城鸿翰约、复兴街道等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间距符合2021年的技术标准,但民用购建筑物部分不符合。因三座加油站建设年限都很早,绝大部分建筑物均建设于加油站之后,故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搬迁问题。从安全间距考虑和县上要求,我委从2017年至今,一直在跟三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搬迁或拆迁问题,因加油站建设首先要符合《成品油建设站点规划》,按照规划安全间距,目前我县加油站在城区无新站规划布点,因企业经营属于市场行为,三家均不愿意搬迁至有新站规划布点的乡镇,如果进行拆迁,又受政府财政资金限制,太和场三座加油只能暂时维持原状,等待市场逐步消化淘汰。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我委每年初制定成品油年初安全检查监督计划,明确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频次,日常按照检查计划开展加油站监督执法检查;在重大节假日前,我委都会重点检查太和场三座加油站,发现问题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间,并按期复查,敦促企业将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日周月”三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分类分级制定排查清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情况,确保隐患有人查、问题有交办、整改有结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制定“两单两卡”,明确各岗位安全风险点,企业负责人、安全人员、班组长适时监督检查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减少人为操作的安全隐患。三是强化成品油专项整治。持续开展2021年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2022年的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从2023年开始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2024年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近几年持续开展的“非法制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集中清理整治”等等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成品油的油罐槽车卸油、加油机加注、油罐区油品和油气防泄漏等重点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安全督查检查,确保成品油领域的安全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太和场三座加油站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持续监督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持续开展好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四是加强与业主沟通,力争找到解决搬迁的方法,实现搬迁。
最后,再次感谢你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继续以建议意见为指导,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强太和场三座加油站的日常监管,给周边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此复函已经陈良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田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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