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3981Q/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 发布日期 ] 2022-08-04
-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2022年行政处罚情况
- 日期: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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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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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商务特管执罚字〔2022〕1号 |
城口县园区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高观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记录不全案 |
城口县园区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高观加油站 |
2022年3月5-6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应急局对我县开展暗访督查,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安全问题:日周月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排查记录、安全生会议记录不全。2022年3月16日我委执法人员田生息、张伟(执法证号:260100007、260100016)到该站进行复查检查,复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存在隐患排查记录不全问题,整改不到位。该站的上述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指令并落实整改,上述行为经调查予以证明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
城口县园区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高观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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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商务特管执罚字〔2022〕5号 |
中石化城口经营部和平加油站危险作业无专门人员现场监管案 |
中石化城口经营部和平加油站 |
2022年7月28日,县商务委执法人员田生息、张伟(执法证号:260100016、260100007)到该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以下安全问题:摩托车车主自行加油时,现场无工作人员监管。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中石化城口经营部和平加油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罚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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