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实施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3981Q/2021-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的内容

1

城商务特管执罚字〔2021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葛城加油站涉嫌进行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案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峡石油分公司葛城加油站

2021630日,县商务委执法人员在对中石化葛城加油站进行建党百年大庆节前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站存在以下行为:1.无工作人员在站房外进行加油操作导致车主自行加油;2.在自助加油过程中无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管或辅助;3.车主自行加油过程中余油漏出已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该站的上述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指令并落实整改,该站的上述行为经调查予以证明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三石油分公司葛城加油站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罚款10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