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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1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12-15

刘灵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农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体系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我局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会同县财政局积极会商,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总体建设情况

一、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自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以来,除复兴街道、葛城街道和龙田乡生活污水接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外,其余22个乡镇均建设专门的污水处理厂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拆乡并镇场镇、居民聚集点兴建了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据统计,全县共建成日处理规模20吨、30吨、50吨、90吨不等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28座。目前,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主要是市环投集团负责运行,县住房城乡建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整体水平较良好。但已建成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由于无运营经费、无专人监管、无技术运维导致现状堪忧。

二、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

按照《关于开展区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19〕454 号)要求,2020年,我县编制印发了《城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予以实施,将设施升级改造、管网完善和新建污水处理站建设内容全部纳入了规划。今年,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我县起草了《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分解了任务,落实了项目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运行主体,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项目和水质监管,县财政局要落实运行经费。

三、持续加强考核工作

近3年来,我县均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村级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扣分。今年乡镇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情况纳入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考核项,明确生活污水处理站无人监管扣0.2分,设施损毁未及时修缮扣0.3分,设施闲置不正常运行扣0.5分。

四、经费保障情况

通过多次和财政局协商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经费办法,县财政局认为,城口基础差、底子薄、短板多、欠账大,一直面临在落后中发展,在发展中落后的尴尬境地。县级财政收入少,运行成本高,每年都会产生巨大的财政收支缺口,再加上去年关闭退出锰矿企业需要补偿企业1个多亿,按照最新政策及支出责任,结合本县实际情况,2022年“三保”支出压力大,无力再用县级财力承担更多支出,故请求得到代表的理解,建议项目乡镇仍按原保障方式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此复函已经李明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卡上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59222621

联系人:何静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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