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城口县 |
公示日期 |
2022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0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城口县永鑫煤业有限公司龙洞沟煤矿矿井涌水长期直排坪坝河,取样监测显示,矿井涌水pH值为2.4,呈强酸性,总锰浓度为8.8毫克/升,是《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2.2倍;总镍浓度为2.7毫克/升,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2.7倍。 | ||
整改情况 |
城口县聘请专业机构对龙洞沟煤矿涌水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建设“调节—1级高效澄清—2级高效澄清”工艺处理设施一座,对龙洞沟煤矿涌水进行处理。 2024年12月中旬,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4年12月25日,成功完成矿井涌水导排管网及水质净化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治理体系运行正常,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024年12月26日,组织施工验收单位对城口县龙洞沟关闭煤矿矿井涌水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出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实现矿井涌水集中收集、达标排放,解决龙洞沟关闭煤矿矿井涌水直排问题。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3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研究院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城口县永鑫煤业有限公司龙洞沟煤矿矿井涌水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组对照《重庆市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谈话问询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 核查验收组认为:城口县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龙洞沟煤矿矿井涌水问题综合治理方案,二是现场建成并投用煤矿涌水处理设施,根据城口县提供的第三方机构监测报告显示出水达标排放,三是加强龙洞沟煤矿矿井涌水治理监管,严防超标涌水直排坪坝河。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力,城口县永鑫煤业有限公司龙洞沟煤矿矿井涌水问题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59222621 电子邮箱:ckxdcfzk@163.com |
备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整改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邮箱进行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