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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913397Q/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6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县生态环境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相关本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学习宣传

务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局党组书记牵头抓,局党组成员分工配合落实;局督查法制科总牵头,其余科室、队、站抓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效。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2次党组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党组会上领学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结合,有效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强化职工法治教育。组织职工集体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法制培训,全年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涉法培训300余人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完成法治理论考试,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提升本局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执法人员日常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组织精干力量参加市级执法大比武,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交叉执法工作,通过交流学习不断磨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实时公示公开。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用好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案件审查工作中。

(二)立足本职工作,务实推进依法行政

1.深化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联审批工作,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中不增设前置条件。严格按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分类管理名录、分级审批规定、“三线一单”等要求受理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实行分类管理,严把新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有关规定,落实好建设项目豁免、备案、审批分类管理。全面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分类管理,采取豁免一批、业主自主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将占比95%的建设项目环评由审批制简化为豁免或业主自主网上备案,今年以来,豁免了80余件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办理,指导建设单位环评自主登记备案64件,排污许可自主登记备案22件,批准告知承诺制项目4件。三是简化审批程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纳入审批的项目一律实施网上办、不见面办、一次办,大大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95%的时间完成审批,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项目完成公示等规定动作后,原则上对符合审批的项目,做到能快、则快、尽量快,加速审批,基本上用1-2天的时间完成审批,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对有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实行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制度,全年审批项目39个,其中环评1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5个、辐射安全许可证2个。没有带病审批项目,没有审批有硬伤的项目。开展环评审批前期介入,强化咨询服务,优化流程管理等方式,在符合法定审批及公示程序前提下,大大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70-90%的时间完成审批。四是做好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工作,对重点项目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早沟通、早反馈,做好了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为建设单位解决项目建设环保审批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

2.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14全国低碳日等重大节日和部门、乡镇联动,通过现场解读、有奖竞答、音视频播放、趣味宣讲、班队活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走进社区、广场、学校、企业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2次,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宣传品2000余份。二是切实用好线上宣传平台。利用新浪微博和微信订阅号平台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信息180余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线上答题参与人数800余人。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走访企业54家,开展院坝会、座谈会、法治培训会等普法活动6次。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

3.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一是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对辖区重庆三鑫环保标志有限公司、县城污水处理厂、庙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高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4家企业的日常巡查工作,严格监督检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提供有力保障。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办理,扎实做好夜间作业建筑施工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开展医疗废水废物日常执法检查。确保医疗废物日产日清,严防病毒扩散和二次传播污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二是狠抓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了2022年春节期间禁燃行动、中考,高考期间噪声监管专项行动、2022年核与辐射工作、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执法监管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助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高标准、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强化办理环境信访投诉。今年,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9212369环保投诉、公开信箱、微信等投诉共计260件,办结率100%。现场调解生态环境领域纠纷12件,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企业22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件,已处罚6件,不予处罚6件,正在调查中1件,行政处罚金额45.8万元。严惩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区分规范性文件与一般文件;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对已过时效的规范文件坚决不再执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研究制定《城口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

2.持续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是及时完善权力清单,全面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编制并主动公开《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厘清主动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公开指南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二是通过12369环保热线、城口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城口县生态环境微博、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途径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所有重大决策均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城口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要求,依照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将《城口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3个规划纳入县重点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按照程序推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此外,还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内容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加强实时公开;在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在环境行政执法活动中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全程录像。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7日双公示制度,7天内将相关信息录入重庆市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进行公示。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形成了由局长、支队长双负责,相关科室、队、站共同参与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审核范围,严格按照《关于行政处罚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重大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2.规范执法程序。

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措施。进一步健全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手段措施、执法举止语言,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当场处罚行为和即时性强制行为,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整合社会各方力量与资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有效形成多元化解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工作合力,畅通生态环境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配合,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城口县生态环境局调解室,开展环境问题纠纷调解12起。加强信访举报突出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对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等群众反应强烈问题进行专项执法。

2.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一是持续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与县应急局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4次。二是持续深化跨区域联合执法。按照《达州市、重庆市相邻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方案》。于202210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制度体系

开展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专项活动,剖析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查准查实环境应急能力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强弱项。完善《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大数据应用,督促辖区环境风险企业完成了相关数据信息填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录入等工作。强化环境应急实战演练。以实战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水平,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企业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对饮用水源地,危化品运输等重点区域每2年一次定期开展评估,系统分析评估区域范围内的风险源、传输途径、风险受体以及可调用的应急能力资源,定期发布评估结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规国法摆在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伟同志2次在中心组学习上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职工会上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职工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在参加案审会时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

(二)带头以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各类工作开展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做好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研究起草了《城口县贯彻落实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健全我县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政策体系。研究起草了《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作为局案审委员会组长,参与重大案件审核。

(三)严格依法决策

县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依法决策,通过局组会议、专题会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职工法治意识还需持续加强

虽然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但是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于行业法律的把握还不够精准,利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结合处理问题方面还有差距。

(二)普法宣教工作还有差距

一是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执法普法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参加普法活动的主动性不强,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二是对于企业、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谋划不足,形式单一,往往是通过现场讲法、发放法制宣传品、法律条文解读等传统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对企业、群众的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三)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还有差距

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还有差距,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执法支队在岗人员仅有10人,无法满足日常执法需求。二是执法人员身份不足,在岗10名执法人员中有事业编制3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还有差距,应急人员不足,应急物资储备还需持续增加。二是应急监测能力不足,应急设备配备有差距,只能对常规污染因子进行监测。

四、2023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生态环境局工作。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思想素质。二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严禁一刀切,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政务服务。

(二)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困局。

(三)持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环境风险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升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二是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配齐应急储备物资及应急监测仪器。三是加强企业风险管控监督指导,强化企业风险排查,指导企业自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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