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审批城口县周溪乡鹿坪村乌台堡至石垭子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 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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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
传真:59223216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春雨路2号,邮编:4059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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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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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周溪乡鹿坪村乌台堡至石垭子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 |
城口县周溪乡鹿坪村 |
城口县周溪乡人民政府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路线全长16.591km,其中新建道路11.968km,改扩建道路4.623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5.5m,设计车速15km/h。 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3.1%。 |
(1)废气 施工期:编制控尘方案、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场地硬化、渣土密闭运输、设置冲洗设施、落实湿法作业、建筑材料覆盖强制规定,落实预警应急措施等内容;密闭运输土石方、建筑垃圾或其他物料。对驶出场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土石方运输车辆按照制定的路线,运往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填方使用,同时在土石方倾倒点采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配套洒水防尘设备,加强洒水防尘;在道路施工前在靠近周边敏感点路段应修好硬质围挡;施工场地禁止燃煤。 营运期:完善道路绿化工作,制定路面清扫制度,确保路面清洁。 (2)噪声 施工期:从声源上控制,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不得施工;施工机械及钢材、木材加工房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 营运期:加强管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预留资金,定期监测。 (3)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全部利用租用民房内已有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作农肥,不外排。 营运期:做好路面雨水导排系统设计,加强道路边沟的维护,确保雨水进入边沟中,保证排水通畅,保持良好的状态。 (4)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尽可能重新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至弃渣场填埋;施工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不外排。 营运期:垃圾通过清洁人员定期清扫、收集、清运后就近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4-500229-04-01-95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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