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4000头规模二元母猪繁殖场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 传真:59223216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405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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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鸡鸣乡祝乐村六社、咸宜镇中六村一社 |
城口县金佳牧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贵泉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城口县鸡鸣乡祝乐村六社、咸宜镇中六村一社。建设用地总面积2.0844公顷(折合约32亩),其中鸡鸣乡祝乐村六社约18.42亩、咸宜镇中六村一社约13.58亩,项目占地面积2.0844hm2,总建筑面积27901.81m²,建设1栋4F养殖大楼(建筑面积24847.44m²)、1栋1F暂存舍(建筑面积1638.13m²)、1栋1F转猪舍(建筑面积100m²)、1栋1F门卫洗消附属功能房(建筑面积386.49m²)、1栋1F隔离宿舍(建筑面积162.49m²)、2栋1F生产区宿舍(单栋建筑面积269.63m²,建筑面积合计539.26m²)、污水处理站用房(建筑面积共228m2),以及配套的治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母猪4000头、公猪80头,后备母猪600头、后备公猪24头,年出栏21~28天断奶仔猪(平均8kg)103488头。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在场区内食宿。全年工作365天,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0万元,占总投资的4.0%。项目建设工期约12个月。 |
(1)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挖掘机运行产生的废气,以及装修废气。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设置临时仓库等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的其他区域标准排放限值。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堆肥车间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柴油发电机组废气、食堂餐饮油烟等;养殖区、粪污处理区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日产日清,猪舍设置风机,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堆肥车间全封闭设计,堆肥发酵恶臭气体经车间负压抽风收集后由一套生物滤塔设施处理,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并定期对堆肥车间周围喷洒除臭剂,以降低和去除逸散出来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均加盖密闭,强化消毒措施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沼气经脱水脱硫后供场区生活区浴室和食堂做燃料,多余部分经火炬放空燃烧,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柴油发电机房采用机械送、排风形式,废气经抽排风系统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标准后通过油烟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制。雨水通过屋檐雨水导流槽引入雨水管沟,于场区东南侧排入道路雨水排水明沟。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油池2.0m3/d)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处理能力12m3/d),由提升泵(提升能力2m3/h)抽排至污水处理站(75m3/d),与养殖废水一起采用“格栅+振动斜筛+调节+UASB+絮凝+沉淀+两级A/O+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在污水处理站西北侧建设一座尾水暂存池,尾水暂存池有效容积约为4500m3。同时,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配套设置一个350m3的应急事故池,严控废水事故排放进入地表水,保证项目废水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施工机械同时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维护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包括猪只叫声、猪舍排风风机、振动斜筛、厢式压滤机、水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柴油发电机噪声等;通过采取喂足饲料和水,避免饥渴及突发性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基础减振、水泵置于水下、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实现场内挖填方平衡,无弃土产生;设备安装阶段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均交由废品回收单位收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一般固废包括猪只粪便、病死猪及分娩废物、一般物资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粪渣、废脱硫剂,其中猪只粪便、污泥和粪渣均用于堆肥车间堆肥制成有机肥原料外售;病死猪只与分娩废物一起填埋于污水处理站东南两侧设置的安全填埋井(有效容积分别为150m3),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后期城口县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司签约运行后,本项目后续病死猪将委托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相关标准;一般物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脱硫剂交厂家回收。兽用医疗废物,废弃兽药包装,杀虫剂、消毒剂等废包装桶,废紫外线灯管,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棉纱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记录;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拟建项目符合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