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审批中广核城口月亮坪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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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801,邮编:4059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中广核城口月亮坪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蓼子乡、庙坝镇林区 |
中广核新能源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德与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风电场安装7台风机,其中3台单机容量为5.0MW,4台单机容量为6.25MW,总装机容量40MW,总发电量39.5MW,配套建设集电线路等附属设施。中广核城口月亮坪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部分)总投资1.3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19%。 |
(1)废气 施工期: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控体系,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的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 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禁止将施工废料和泥浆抛洒入坑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与隔油后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营地林草施肥,隔油池处理规模为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规模为12m3/d。 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夜间不施工。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置噪声防护距离。 (4)固废 施工期:施工现场废弃的建筑垃圾宜分类回收,施工中产生的碎砖、砼块、混凝土块,应及时收集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剩余部分运至城口县高燕镇河岸村5组苍子坪至旗杆山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设置的弃渣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运营期:运维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暂存拟建配套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事故废油经集油池收集后暂存于拟建配套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点,由资质单位处理; 大修产生的变压器油滤渣不暂存,交有资质单位直接转运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 施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中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临时占地量;通过采取有效的绿地恢复和道路护坡等措施;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表土单独堆放,临时堆放土方采用密目网遮盖,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充分利用建筑物旁的空闲场地,种植生长力强、维护量小的绿色植物,保护场区周围绿化环境。 (6)风险 运营期:风电场内7台35kV箱变各配套1个集油池,有效容积为3m3,池底和池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用以收集箱变的事故排油。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拟建项目符合城口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