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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913397Q/2025-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日期 ] 2025-02-05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行动,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

(二)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

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五)承担对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稽查、监督和指导。

(六)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七)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 26 名。设支队长 1 名,副支队长 2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 1 名核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61.0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用经费,新增公用经费51.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8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1.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0.2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28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61.0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用经费,新增公用经费51.0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2万元2024年增加6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万元,比2024年增加38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4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1.07万元,比上年增加51.07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继中  联系方式:023-592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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