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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4年生态环境现场执法 检查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3-07

城口县2024年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为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主力军,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更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绿色实现永续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污染防治:实施PM2.5O3协同控制,全县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及以下,严格控制重污染天数,实现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严格控制噪声排放确保噪声排放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检查重点:一是扎实开展涉气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二是认真落实不利气象条件超标预警期间涉气典型企业执法抽查。三是持续加强机动车尾气,包括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等污染执法监管力度。四是切实抓牢涉ODS行业及餐饮油烟企业等其他大气执法管控。五是继续按照三个一批分类管理要求,从强化日常指导帮扶和突出重点时段专项管理两方面,做好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等管理。

(二)水环境:国、市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水域功能区标准要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及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检查重点:国控市控断面,任河、前河等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化工企业,涉水重点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水,餐饮废水企业等。

(三)土壤、固危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提升。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按要求及时收集转运及处理。

检查范围:一是危险废物方面,排查重点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单位、巡视巡察及审计通报涉危险废物的问题及点位,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危险废物突出问题。二是土壤污染方面,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列入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建设用地地块。

检查重点:通过查阅环评、排污许可、台账记录、申报记录、生产记录、用电记录、转移联单、接收单位相关记录、运输车辆进出厂记录等,核查产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台账记录和申报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与台账是否相符;核实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建设项目、排污许可及自然保护地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一是自然保护地方面。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自然公园(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巡视巡察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发现存在问题的自然保护地和媒体曝光、审计通报或群众举报的自然保护地。二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方面。及时将辖区内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对于环境影响大、工艺复杂的建设项目,可以组织审批、监测、执法、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等共同参与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排污许可方面。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监督检查相关要求,抽查重点管理类排污许可企业。将辖区内许可类、登记类排污单位纳入双随机执法抽查,其中重点管理类排污单位检查全覆盖

检查重点:重点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评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期间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的行为;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违反自行监测要求和违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的行为;自然保护地内因非法修路、筑坝、采矿、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

(五)2024年核与辐射执法检查。

检查范围:辐射类建设项目。

检查重点:重点排查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等相关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环评、验收等手续履行情况,以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提出问题和要求的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闲置、废弃放射源,放射性三废是否按规定处理,辐射安全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和自主验收情况,以及其它辐射类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执法现场检查。

检查范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行动,对重点排污单位及自动监测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一是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二是监测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

(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

检查范围:全县环境风险企业。

检查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化工园区及企业风险防控、污染地块整治、核与辐射安全、油库等7个风险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沿河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风险隐患问题回头看情况;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和维稳工作情况;影响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稳定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加强值守和及时响应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三、检查时间、地点及分组

    1.检查时间:20242—202412月。以重要时间(如:全国中、高考,全国(市、县)两会、重要节假日等)节点为重点。

2.检查范围:实行执法全覆盖,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涉及的饮用水源地、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砂石加工厂(场)、加油站、汽车修理厂等纳入检查范围。同时把上年度国家和市级交办的、本级环境执法中发现的尚未结案的、群众举报投诉经处理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特殊监管对象,防止出现执法监管空白。

3.检查人员及分组:配发有制式服装及执法证号的人员应当全力参与到2024年度执法检查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着装,并按地域进行分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1)第一组

长:李明伟    

员:邹寿伍范明贵  徐镄裴育

联络人:范明贵,联系电话:18996552025

镄,联系电话:15320699553

图片收集及问题清单汇总:范明贵徐镄

检查区域:明通镇、蓼子乡、明中乡、鸡鸣乡、咸宜镇、周溪乡。

2)第二组

长:代忠相    

员:张静高磊  罗鲜刘云凡   

联络人:高磊,联系电话:18996538771

刘云凡,联系电话:17623361690

图片收集及问题清单汇总:高磊刘云凡

检查区域:高燕镇、庙坝镇、双河乡、龙田乡、北屏乡岚天乡。

3)第三组

长:付绍渊    

员:刘道松冯云川伍琳李春来

联络人:刘道松,联系电话:17783531185

伍琳,联系电话:17384728288

图片收集及问题清单汇总:刘道松伍琳

检查区域:葛城街道、巴山镇、高楠镇、坪坝镇、沿河乡、左岚乡。

4)第四组

长:罗成铭    

员:胥远亮 邓林浩 周运 余玳冰

联络人:周运,联系电话:17783168916

        余玳冰,联系电话:13983549867

图片收集及问题清单汇总:周运余玳冰

检查区域:复兴街道、修齐镇、东安镇、高观镇、河鱼乡、厚坪乡、治坪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势和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检查中发现问题需报请县人民政府处理、通报相关部门、请示市环保局或依法应移送司法机关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报告、请示、通报和移送。

(三)强化普法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融入执法全过程,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绿色生产意识。   

附件:1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汇总表

22024年度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表


附件1                 

2024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类别

(水、气、固危废等)

负责人

电话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检查时间

整改时限

检查人员

备注















































































































注:此台账由各执法检查小组检查后进行分类汇总。


附件2

2024年度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表

一、执法检查情况(归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综合处)(月报)

报表时段: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1.现场检查计划报备情况*

区县

类别



各类专项检查次数

问题情况

水专项

大气专项

固危废专项

排污许可专项

建设项目专项

自然保护地专项

自动监控专项

环境安全专项

跨省联合执法专项

其他

发现问题数量

完成整改数量



月计划次数














月完成次数















2.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明细表(累计填报)*

区县

问题类别*

问题描述

企业(点位)名称

问题来源*

是否批评教育

是否约谈并收承诺书

是否书面责令改正

是否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是否移送拘留

是否移送刑事案件

是否依法申请关停

整改时限

是否完成整改
















填表说明:

1.表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要求,年度执法现场检查计划通过文件形式报送。月度执法现场检查计划、上月计划完成情况通过表格形式报送。

2.表2:(1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明细表:填写本年度发现问题的累计情况,已完成整改的应及时注明。

2问题类别:选填”“大气”“固危废”“排污许可”“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自动监控,填其他的请说明具体情况。环境安全专项发现的问题通过信息系统填报,不纳入本表。

3问题来源:选填上级转办”“部门移交”“大数据平台推动”“投诉举报”“日常排查,填其他的请说明具体情况。

3.报送方式:请于每月5日前报送。报送邮箱:zdbgs123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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