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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7-14

2026714日,我局对城口县鸡鸣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治平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口县工业园 区(高燕组团)电解锰废渣填埋场污废水应急处理设施等3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714日-20267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改建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59226159            传真:023-5922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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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春雨路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城口县鸡鸣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渝(城口)环排口审〔20263

2026714

2

治平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渝(城口)环排口审〔20264

2026714

3

城口县工业园

区(高燕组团)电解锰废渣填埋场污废水应急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

渝(城口)环排口审〔20265

202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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