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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川渝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2 号矿体)和城口县北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4-30

2026430日,我局对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2 号矿体)和城口县北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430日-20265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改建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59226159            传真:023-59223216

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     邮编:405900

联系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春雨路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城口县北屏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渝(城口)环排口审〔20261

2026430

2

重庆市川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口县巴山钡矿(2 号矿体)入河排污口

渝(城口)环排口审〔20262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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