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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公众意见的通告

日期:2025-10-24


为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县拟对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起草了《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城口县公安局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1024日至20251030日。

联系人:陶鹏;联系电话:19946712030;电子邮箱2970120017@qq.com

附件:1.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城口县公安局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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