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加壹钙业有限公司年产量20万吨石灰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邮编:405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加壹钙业有限公司年产量20万吨石灰项目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青山村2、3、4社 |
重庆加壹钙业有限公司 |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9249m2,建筑面积约3730.46m2。购置双膛窑、振动筛、破碎机、磨粉系统、消化器及输送皮带等设备及附属设施,将外购石灰石煅烧为生石灰,再将生石灰进行制粉、消化,分别制成生石灰粉、氢氧化钙。项目新建1条生石灰(1×600t/d双膛窑)生产线、1条磨粉生产线、1条氢氧化钙生产线;拟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0万吨生石灰(半成品),半成品再加工为149991.171吨生石灰粉(成品)、65979.059吨氢氧化钙( 成品)。 |
(1)废气 施工期:(1)工地周围按规范要求设置不低于1.8m的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 (2)对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4)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 (5)禁止从3m以上高处抛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废料和弃土应当于当日清运;当日不能清运完毕的,应当进行覆盖等。 机械燃油废气主要来自于各类燃油动力机械,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且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阶段,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但施工方仍应加强对燃油动力机械的管理,尽量使用高品质燃油,推广清洁能源,将燃油废气的影响降至最低,待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施工人员利用附近餐馆用餐,不产生生活废气。 运营期:(1)卸料粉尘、堆场粉尘、装车粉尘、受料粉尘:原料堆场、受料区全密闭设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2)原料筛分粉尘:设置全密闭筛分楼,筛分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废气至脉冲袋式除尘器(TA001)净化处理,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烧成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双膛窑膛侧方的管道收集,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一根5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4)落料粉尘、生石灰筛分破碎粉尘、半成品仓筒粉尘、打包粉尘:在双膛窑的2个落料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落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生石灰破碎楼为全密闭,筛分破碎粉尘、半成品仓筒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在3台打包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打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分别处理之后最终汇入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磨粉粉尘:经磨粉系统的连接管道收集粉尘,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6)消化粉尘:消化粉尘经消化器的连接管道收集粉尘,通过水箱进行热交换后,再经2根废气管道分别进入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TA007)处理后合并,由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7)仓筒呼吸粉尘:在磨粉原料仓、生石灰粉仓、氢氧化钙原料仓、氢氧化钙粉仓顶部设有脉冲袋式除尘器截留收集粉尘,处理后的少量尾气通过筒仓呼吸口无组织排放。 (8)皮带输送粉尘:皮带输送系统全封闭,且皮带保持匀速稳定运行。 (9)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发电机房屋顶排放。 (10)食堂油烟: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 (11)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由专用管道引至地面绿化带处排放。 (12)检验废气:通过专用管道收集引至综合楼楼顶排放。 (2)废水 施工期:(1)施工初期场地开挖和混凝土养护产生混浊的施工废水、燃油动力机械在维护和冲洗,经过简单的预设隔油沉沙池处理后要求回用,不得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施工中采取塑料布覆盖临时堆土,修挡土墙、排水沟等措施减轻水土流失。 (2)施工期间有少量的生活用水,工程就近租用民房作为营地,利用租用房屋的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不排放。 运营期:拟建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截排水沟收集,排入排洪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为2m3/d)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格栅+沉砂池+A2/O生物池+二沉池+消毒)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再引至小木瓜河右岸现有排放口排放,汇入坪坝河。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挖土机、载重汽车、振捣棒、电锯、电钻等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90~105dB之间。通过合理安排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运营期:①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 ②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 ③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④空压机、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管连接,安装时设减振垫基础减振,并在进风口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 ⑤严格控制厂区内进出的运输车辆车速、并禁止鸣笛,定期维护保养。 (4)固废 施工期:项目地块为已平场空地,不涉及大量开挖,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弃渣运到指定弃渣场回填。要求运渣车辆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必须加盖,进行篷布覆盖,运渣车辆出厂应进行冲洗,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不合格原料暂存于不合格料斗中,定期由原料商家负责拉运回收,废石灰渣、原料筛分除尘灰、烧成+天然气燃烧废气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其余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废过滤包、废氧化铝和分子筛不暂存,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含油冷凝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收集后送至工业固废场处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渝府令第226号)中规定:餐厨垃圾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设置符合标准的专用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不得滴漏、洒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地表水体和厕所,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在产生24小时内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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