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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审批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及冲沟治理工程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4-03-2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321—202432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

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8楼

传真:59223216邮编:405900。

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东部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巴山大道及冲沟治理工程

城口县东部新区

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巴山大道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巴山大道主线,第二部分靠近城区段为南北支线。巴山大道为城市主干道,长2.237km,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标准宽度26m,设计时速40km/h;连接线分南北支线,均为城市支路,单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时速20km/h,北支线长约409m,道路标准宽度8m,南支线改建,路线长度约323m,实际改建约123m,道路标准宽度12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框架、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景观绿化、通信监控、管线综合及道路交安设施工程等。

冲沟治理工程对夏栖沟支沟一、夏栖沟支沟二、夏栖沟正沟、大河沟及高速路出口等现状冲沟进行堆填治理,后期根据东部新城规划实施建设。该工程总占地共计22.34hm2,堆填总库容217.7m3,并建设拦渣坝、截排水系统、防洪与排洪系统等。

工程投资:巴山大道59620.82万元冲沟治理工程44274.35万元。工期:巴山大道项目计划工期24个月,20242月~20262冲沟治理工程堆填年限约5年。

(一)废气

施工期:1)扬尘

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加盖防尘布,控制行驶速度,防止物料沿途抛洒,避免产生二次扬尘;运输车辆需在洗车平台出进行冲洗后方可出入。

②采取雾炮洒水车+人工洒水的方式,定期对场区路面洒水抑尘,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

③施工时弃土临时堆场周围应设置围挡,同时堆场表面覆盖防尘布(网), 并定期对堆场表面进行洒水,保持堆场表面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量。

2)机械设备尾气

工程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加之项目区施工范围相对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各场地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

运营期:1)加强路面养护管理,路面有破损及时修复,避免破损路面继续扩大而产生扬尘,路面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

2)加强运输管理,禁止运输危化品车辆上路行驶加强对建材类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及洒漏现象。

3)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加快推进高标号汽车、柴油车的使用,大力推广节能型能源车取代现代燃油等措施。

(二)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旱厕收集,作农肥,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场区雨水淋溶水、车辆冲洗废水、洒水降尘水和生活污水各场区的淋溶水经各场区下游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各场区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洒水抑尘水自然蒸发;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现有旱厕收集,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施工期:1)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并将尽量其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施工场界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硬质围挡隔音,以确保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在靠近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施工时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施工作业安排在昼间,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海事等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等敏感点时,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其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

运营期:1)进入场区的建筑弃土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并且禁鸣喇叭,合理安排堆填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时段堆填、压实。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2)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对产噪施工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

3)尽量减少多台机械同时使用的频率,禁止在距离敏感目标区域较近区域同时使用多台机械进行作业,控制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一旦发现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噪声影响,应及时与其友好协商,取得谅解,并租用其作为临时办公点,用途功能置换。

(四)固废

施工期:1)剥离表土暂存在表土堆场,并在表土堆场四周坡角处用编织土袋围挡,同时土堆上播种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草本植物防止水土流失;表土剥离时,为防止土壤含水过量而导致土壤被压实,避免土壤板结,应避免在雨季剥离、搬运和堆存表土。另外,遵循“先拦后堆”的原则,先做好拦挡工作后,再堆放表土,且在堆放时尽可能将土壤压实;后期全部作为各区绿化覆土利用

2)开挖弃土直接在本项目场地内回填,不外排。

3施工人员多为临时聘请的当地民工,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附近农户现有的设施进行收集施工场地内生活垃圾产生量少,设置垃圾箱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外运统一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泥沙。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泥沙定期清掏自然干化后运至本项目场内堆填处置。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2207-500229-04-01-44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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