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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审批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3-06-19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619—20236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社区行政综合楼B栋7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重庆 市城口咸宜朝阳街朝阳坝

城口县咸宜镇卫生院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964.26m2,总建筑面积2699.42m2,新建1栋住院大楼,地上3F、地下1F,项目主要开展公共卫生科、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医针灸理疗科、口腔科,共设置28张医疗床位及牙椅2张。建成后预计门诊量80人次/d。年工作365天,8h/班,住院部医护人员三班制,门诊、后勤补一班制。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

(一)废气

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抽风机抽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大楼屋顶高空排放,暂存间内配置紫外灯消毒,且内挂式空调进行通风换气并保持恒定温度,紫外灯消毒,及时清运,减缓臭气的产生

(二)废水

拟建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咸宜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前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拟建项目服务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排风机、水泵及分体式空调外机等设备,根据预测,采取隔声减振防治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故环评认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为周边环境所接受。

(四)固废

纯水制备树脂和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定期清运;污泥由专业有资质团队定期清掏,填埋处置;医疗废物、特殊废液、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按照要求设置“六防”措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2107-500229-04-01-38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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