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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刘家坪水库工程项目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1-09-18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6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刘家坪水库工程

刘家坪水库位于中河右岸小支流后槽沟,坝址位于城口县双河乡天星村龙池坝

城口县惠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刘家坪水库是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小(2)型骨干水利工程。工程主要包括灌区工程和水库工程,坝址控制集雨面积为1.60km2,河道平均长度1.27km,平均比降235‰。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604.00m,相应库容40.9万m3;死水位1595m,死库容为8.00万m3;校核洪水位1607.05m,相应库容67.8万m3

项目总投资11963.95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1)废气:施工区洒水降尘,燃用清洁能源等措施。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沉淀隔油池、排水沟,生产废水实现全部收集,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未搬迁户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营运期管理用房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肥,不排放。

(3)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弃土石方统一运至渣场回填。废油统一收集于密闭油桶中,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库区清理出的林木分类收集,外售作木材使用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交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动物、人类活动区域;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夜间严禁运输原辅材料。加强道路运用期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

(5)风险:油品暂存间地面及裙角防渗处理,设置围堰,配备灭火设施,设立禁烟、禁火警示牌。认真贯彻执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管理杜绝溃坝事件。不造成库坝破坏和溃决等事故。

(6)生态:扰动工作避开动物繁殖期,采取表土剥离、截排水等工程措施;采取植树、喷洒草籽等植物措施;采取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临时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等;禁止对水库周围植被乱砍乱伐;临时施工场地后期的生态恢复。下放生态流量,设在线流量、视频监控设施;采取分层取水措施。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500229-46-01-03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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