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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审查城口县油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环评信息的公示表

日期:2021-01-11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 http://www.cqck.gov.cn/bm/sthjj/gggs/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ckxhbjxzspk@163.com传真:59223216。通讯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禹田花园2栋8楼,邮编:405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

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1

城口县油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城口县龙田乡长茅村

城口县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城口县油房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由城口县蓬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为羊耳坝水库的渠道跌水电站,引羊耳坝水库坝后电站(羊耳坝电站)尾水发电。羊耳坝电站发电尾水经重庆市巴渝水利水电实业有限公司羊耳坝水库供水渠(约3.44km)接入油房电站引水支洞(1#支洞310m,2#支洞550m),并进入油房电站前池,再经1#、2#压力管道分别输送至1#厂房、2#厂房进行发电。

    (1)废气:电站运行期无生产废气产生,本次评价不考虑废气影响。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量很小,所有废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不排入龙潭河,对龙潭河水质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废含油棉纱手套等。

    收集:项目在厂房南侧设置1个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均约10m2,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废油采用专用油桶分类收集,将油桶置于托盘上,禁止混装。并保存相应的记录,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暂存:危险废物暂存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设“四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和墙脚30cm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基础防渗层为至少6.0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K≤1.0*10-7cm/s);危废间内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场地周围设置吸油毡等,定期对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

    转移:危废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的规定,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登记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的管理,危险废物的流向受到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1#、2#主厂房的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等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并进行了基础减震;同时,企业在1#、2#主厂房东北侧设置了挡墙,西侧、南侧设置了绿化带,以减小设备工作时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00229-04-05-32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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